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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老汉的土地流转故事

  • 发布时间:2014-09-30 02:51:43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河南省汝南县板店乡彭营村63岁的老农彭小生习惯性地拿起镰刀走出家门,当他走到曾经熟悉的地头时猛地一愣,看到满地郁郁葱葱的红高粱才突然意识到这块自己曾经种了近20年的土地已经易手他人。彭小生摇摇头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用镰刀把地头刚长出的几棵杂草砍去。

  彭小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从小就在农田摸爬滚打,一辈子没有离开过这片土地,对他来说土地就是衣食父母,田里的庄稼就是自己的孩子,他早已把农田劳作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和情感寄托,对土地有着一种本能的眷恋。今年4月,村委在他们村民组召开群众代表会,讨论土地流转问题,“大地种植合作社”准备在他们组连片流转土地,一亩地租金850元。彭小生第一个站起来反对,表示坚决不“卖”地,一句话一呼百应,一时间会场议论纷纷:“不种地我们干什么”、“一亩地几百块钱买面都不够,我们怎么生活”、“没有了土地以后我们怎么办”……土地流转动员会实在开不下去了,只好不欢而散。

  几天以后,彭小生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彭亮突然回家来看望他。当晚,彭亮和大伙儿聊天,说他的一位朋友去年在柴庄村租了800亩地搞大棚,“好久没联系了,不知他近来干得怎么样?明天我们一块儿去看看吧。”大伙儿满口应承。

  次日吃过早饭,彭小生就发动了自家的四轮车,前后邻居在彭亮的招呼下上了车,径直开到柴庄村“盛辉农业开发公司”门前。大伙儿下了车,眼前的景象让他们非常震惊,只见一座座白色大棚鳞次栉比,依次排开,一眼望不到尽头。这是原来的农田吗?正疑惑间,见有人从各个大棚里出来,每人都身穿印有“豫盛辉”字样的工作服,走近一看有很多人都是老相识,原来这些人都是柴庄村附近的农民,很多人彭小生都认识,有几个过去还一起打过“河工”。好久不见的熟人忽一碰面倍感亲切,互相攀谈起来。经询问得知这些人把土地都租赁给了盛辉公司,现在被公司返聘来“工作”,每天就是拔草、采菜、打包装,活儿很轻松。彭小生问身边的一位熟人:“没有土地你们怎么生活?”那人对他说:“土地租给公司,我们有租金,在这儿劳动每天有60元工资,轻轻松松一年挣2万多元,比自己死守2亩地强多了。”似信非信的彭小生环顾了一下,发现这些“工人”以前都是和自己一样的种地人,看来“卖”了地生活不但没有影响,反而过得潇洒了,他不禁也想效仿他们。

  儿子走了以后,彭小生主动找到村干部要求牵线搭桥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合作社,村干部向他解释说:“不是‘卖’而是‘租赁’,什么时候土地所有权都是我们的。”这样彭小生更放心了。不久合作社就与全组群众逐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提前兑现了1年的承包费,麦收结束后合作社把全组的土地全部种上了高粱。像彭小生一样愿意继续在农田劳动的这些老年人,被合作社聘为“管理员”帮助管理农田,从事一些剔苗、拔草、施肥、打药、赶鸟等力所能及的劳动,按月发放“工资”。

  本报记者陈四化张培奇

  通讯员王峰张红卫

  编者按

  从“脱贫”到“生金”,从“不闲置”到“增值”,“土地流转”为中国农村带来了巨大变化。而十年前,国务院刚刚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时,虽正式提出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但强调的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这十年间,“土地流转”在摸索中不断推进,如今,经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已是燎原之势,它为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方式的发展提供了沃野,为广大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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