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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明确四季度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重点

  • 发布时间:2014-09-26 07:31:43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6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林业金融服务联席工作第十次会议。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基本情况、特点,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就四季度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截至6月末,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38.71亿元,比年初增加5.49亿元,占全省新增30亿元目标的18.32%,增速明显放缓,仅为4.13%。有8个州(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出现负增长;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19家,其中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的金融机构有9家;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县(市、区)有119个,比年初增加了8个县,覆盖面为92.3%,还有10个县未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的农户和企业数分别为16557户和668户,比2013年末分别增加了2448户和66户,受益农户和企业持续增加,林业在富民增收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今年要完成新增林权抵押贷款30亿元的目标任重道远,会议提出四季度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2014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目标任务,巩固云南省连续4年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位居全国第一的地位;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和反映,进一步完善林改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三是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林权抵押贷款的投放力度;四是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丰富发展林业产业的信贷品种,进一步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培养专业的信贷管理人员,强化风险管控,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的研发和推广。(刘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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