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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补贴新能源车1.7亿元

  • 发布时间:2014-09-25 12:32:57  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时报讯(记者 胡淼)记者获悉,天津市首批享受双重补贴并免购置税的100辆新能源汽车近日已交付车主,这标志着本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已落到实处。据了解,本次新能源车补贴每人每车可获6万多元,也就是说,如购买一辆价格近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市民只需花费10几万元即可领到新车钥匙。

  根据《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在津销售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以及纯电动专用车给予补贴。记者了解到,该类车使用220V家用电源即可充电。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本市共推广包括公交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超过700辆,市财政累计拨付补贴资金1.7亿元。

  去年,国家确定天津市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到明年年底,本市将在公交、邮政快递、出租、环卫、区域运营、政府机关、企业、私人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2万辆,建设66个充换电站、6700个充电桩,创新电池和整车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不过,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税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税务机关认可的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此外,新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纳税人,初次减免车船税时,需要带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与减免车型目录相一致的资料,到行驶证住址所在地区县地税局办理车船税审批手续,以后年度即可在车检时自动打出免税凭证。目前,代征车船税的保险公司还不能办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减免税事宜。而拥有东南菱悦、大众高尔夫、上海汽车MG3等特殊新能源车型的纳税人,还需要每年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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