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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定制”启示录

  • 发布时间:2014-09-23 08:32:06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纵观河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新体系,其一大特点是大规模定制。运用大规模定制理念,河北省在构建政府债务管理体系过程中走了一条捷径,目前全省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在全国省级财政中处于领先地位。

  “大规模定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生产管理方式,主要是按客户提出的需求和反馈的问题实施订单生产,最大优点是提供战略优势和经济价值。”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高志立对记者说,引入到政府债务管理范畴,就是针对债务管理全流程,抓住其中的关键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财政职责范围内,量身制订具体的政策办法和管理措施,既要充分发挥债务的积极作用,又要把握好债务现实功能与风险管控的平衡,实现债务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从根本上把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

  仔细研读河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大规模定制理念无处不在,为各地乃至全国的政府债务管理提供诸多启示。

  启示之一: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方案

  以前的政府债务管理之所以管得不好,主要是因为情况不明、办法不多,债务规模有多大、风险是否可控,缺乏真实可靠的基础信息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省政府印发的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作为一个债务制度总纲,在加强落实中将大规模定制指向风险管控方案。”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文海说,按照省政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要求,细化债务管理流程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把风险管控目标落实为具体的工作方案。

  “今年1月3日,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债务风险问题,十天后的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管控方案》),按常务会意见修订后,2月14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决策效率非常高。”高志立介绍说,《管控方案》明确了2014年省本级各有关部门、市县政府的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指标和目标,部分指标甚至明确到了乡镇一级。连同此前实施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构成了河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的主体。

  “作为主体,《管控方案》围绕债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定制了政策措施。”河北省财政厅政府性债务管理处处长段国旭解读说,首先,明确债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六个方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政府层级实施债务风险管控;政府调控、部门负责,政府各有关部门承担债务责任主体的风险管控责任;把握规模、控制风险,各级要切实把握负债建设与财政风险的平衡;消化存量、调控增量,确保把债务控制在安全合理水平;规范管理、硬化约束,短期应对措施要和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风险预警、绩效考核,引导各级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其次,制定债务管理的管控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全省自2014年起,经过3年努力,到2016年全省政府性债务的总债务率下降到70%以下,并保持不上升;省本级在控制总债务率不上升的基础上,加大有债部门的债务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市县债务风险的管控力度,设立设区市本级、县(市、区)、乡(镇)各自的总债务率五年内下降到合理水平等。再其次,落实债务管理责任。分为两个层次:省有关部门分工,明确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县政府责任分工,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对本地区(含省财政直管县)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各负其责,分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债务风险管控责任。

  启示之二:以一系列具体操作办法为支撑

  正如一项政策出台后需要实施细则一样,河北省在印发《管控方案》的同时,还附发了三个暂行办法。这些具体操作办法涵盖债务管理的举借、偿还、风险警示等环节,通过定制这些具体操作办法,确保政府债务“借得来、还得上、控得住。”

  一是《河北省省级政府性债务举借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的关键定制是,实行债务举借同级审批。办法规定:每年9月开始,按省财政厅(省债务办)统一布置,举债机构编制下年度举债建议计划,经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10月15日前提交省财政厅(省债务办)审核后,报省债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省有关部门在批准的举债计划内,对所属举债机构申请举借政府性债务、提供担保、回购等业务进行逐笔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省债务办)备案。

  二是《河北省省级政府性债务偿还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的关键定制是,按部门预算流程编制偿债计划,对上年度偿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办法规定:每年9月开始,按省财政厅(省债务办)统一布置,举债机构编制下年度偿债建议计划,经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10月15日前提交省财政厅(省债务办)按程序审核批准;年度终了,省债务领导小组对省有关部门上年度偿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生逾期债务的省有关部门,在保证该部门个人经费、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资金外,调整下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结构,用于安排偿债资金等。

  三是《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的关键定制是,对下实行风险预警。办法规定:对市、县政府按风险等级值由低到高划分绿色安全区、黄色提示区和红色警示区,在一定范围适时发布黄色风险提示和红色警示通报,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对处于红色警示区的地区,抄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协,按季度督导整改,债务变化情况通报其上级组织部门在进行领导干部考核时参考,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被通报的市、县(市、区)政府在有效化解现有存量债务、降低债务规模和风险等级前不得举借新债,省财政厅(省债务办)不再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

  启示之三: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细节决定成败,如果不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政策效果就会大打则扣,甚至半途而废。

  运用大规模定制,河北省在构建上述“2+3”(一个债务管理意见和一个管控方案,三个暂行办法)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的同时,着眼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又连续实施了一系列制度措施。

  ——实行政府性债务基建项目前置审核制度。凡省直部门以举借政府性债务作为资金来源渠道之一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前置由省财政厅(债务办)出具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审核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财政厅(省债务办)审核意见履行审批程序。

  ——实行政府性债务风险会商制度。由省财政厅(省债务办)、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定期会商,对政府性债务信息进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的措施建议。

  ——实行政府性债务风险事项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正常运行及社会稳定的债务风险事项信息,围绕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密排查。排查出的债务风险事项信息,在规定时限内迅速报告。

  ——实行政府性债务检查结果整改督查制度。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省债务办发文实施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专项督查。

  ……

  在推动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构建和长效机制建立后,大规模定制的重点转向狠抓落实上来。

  ——对省直有关部门编报的2014年政府性债务举借和偿还计划,经认真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以省债务办文件批复下达。

  ——对省政府《管控方案》落实情况、全省债务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据参加专项检查的河北省财政厅债务处主任科员孙弋飞介绍,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省财政厅(债务办)组织9个检查组,省直3个组对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财务状况和债务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市县6个组对《管控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还要进行重点督查。

  ——对市县实施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首次顺利运行。省债务办(省财政厅)在系统内部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值较高的市县分别实施了红色警示通报、黄色提示预警,债务风险管控力度不断加大。

  ——对设区市的政府性债务率降低量提出了考核测算意见,纳入了省委干部考核体系。省委考核文件印发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地主动研究新举措、采取有效办法控制新增债务,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

  “我处成员从成立时的6人已增加到9人,改革攻坚力量不断壮大。所有办法顺利落地,新体系顺畅运行,即使上级出台了新的制度措施,也会很快在我省债务管理体系的完善中落实到位。”记者从段国旭的这番话中感到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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