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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园信贷通”力挺中小微出口企业

  • 发布时间:2014-09-21 20:31:08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饶金华  责任编辑:罗伯特

  

  9月16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江西省“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融资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这意味着江西在全国率先出台的“财园信贷通”融资模式将扩展到出口企业,中小微出口企业可通过“财园信贷通”融资贷款,缓解融资难,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据悉,今年江西“财园信贷通”项目将支持400家以上中小微出口企业,累计发放贷款40亿元。

  年贷款上限达1000万元

  “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融资是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按“财园信贷通”模式帮助出口企业申请获得500万元及以下,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0%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除“财园信贷通”模式以外再帮助出口企业申请获得500万元左右贸易融资贷款的融资模式,两项融资总量上限可达1000万元,将重点支持江西省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社会诚信良好,有出口订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优先支持有出口退税,有出口信用保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

  据江西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财园信贷通”项目于2013年7月启动实施,截至目前已支持2857家中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00亿元。今年“财园信贷通”项目将惠及4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00亿元。其中支持中小微出口企业400家以上,累计发放贷款40亿元。

  年纳税总额达5万元以上

  申请“财园信贷通”项目支持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年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在江西省内注册、在江西省内生产、在江西省内交税的生产型中小微出口企业(不含贸易公司);须是在江西省商务厅每年核定的出口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达5万元以上;优先支持有出口退税、有出口信用保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

  符合条件的园区内企业,可向园区管委会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园区外企业向当地商务部门提出申请。由园区管委会会同当地商务部门共同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名单录入至江西财政网报平台。《办法》规定,对企业未按时归还贷款的,工业园区和合作银行将共同配合追回贷款。财政、商务部门将且列入黑名单,今后将不再获得政府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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