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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门宣示打击食品安全:使黑心厂商受到制裁

  • 发布时间:2014-09-21 14:3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近年陆续发生毒淀粉、大统油品乃至最近馊水油事件,台当局“法务部”表示,将持续与有关行政机关紧密合作,务必使黑心厂商受到应有制裁。

  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2日排定邀“法务部长”罗莹雪及相关部会就“如何强化食品安全相关法令及严惩处理机制”进行专题报告。

  根据“法务部”先送到“立法院”的书面报告指出,“法务部”于2005年4月间订定“检察机关打击民生犯罪项目实施计划”,将“使可对民众生命或身体造成危害之食品、药品或日常用品流入市面,因而造成民众恐慌之犯罪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犯罪之一。

  报告指出,从2005年以来陆续发生包括毙死家禽畜流通市面、塑化剂案件、贩卖逾有效期限食品案件、非法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案件,及去年大统长基公司在油品掺伪假冒案件等。

  “法务部”表示,塑化剂案件爆发于2011年间,业者违法将属于毒性化学物质的塑化剂添加于起云剂中,法院判处宾汉公司负责人陈哲雄有期徒刑13年,宾汉公司罚金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昱伸公司负责人赖俊杰有期徒刑15年,昱伸公司罚金2400万元。陈哲雄等2人于判决确定后送监执行。

  有关毒淀粉事件,报告表示,去年10月查获厂商在淀粉中掺用顺丁烯二酸酐,由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依诈欺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提起公诉,现仍审理中。

  “法务部”也表示,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去年10月查获大统公司为降低油品成本,在油品中掺入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的添加物“铜叶绿素”,伪冒油品色泽,冒充为纯油贩卖,经智慧财产法院判决,认定大统负责人高振利犯“刑法”诈欺罪、对商品为虚伪标示罪、违反修正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判处有期徒刑12年,已于今年8月22日发监执行,大统长基公司则判处罚金3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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