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国企业少付专利费近30亿元
- 发布时间:2014-09-21 05:52:07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向美国每出口一台彩电需缴纳专利费41美元!”这是7年前汤姆逊、LG、索尼等近10家ATSC标准的相关专利权人向中国彩电企业开出的专利费清单。起因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在美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符合数字电视ATSC标准的要求,这意味着,在美销售的电视机必须使用ATSC标准涉及的专利。
面对“飞来横祸”,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门专家队伍,应对涉美彩电专利许可及知识产权诉讼问题。经过几年努力,中彩联通过对部分专利权人过期的、技术过时的、专利权属不清等的垃圾专利进行了无效申诉,成功将中国销往美国的彩电专利费从41美元/台降到20美元/台以下。这一“仗”,他们让中国彩电企业少支付专利费近30亿元!
轰动性的成功让人们将目光投向了中彩联。原来,彩电专利谈判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一台数字电视涉及的专利往往成千上万,其中哪些是关键专利、哪些已经申报、哪些已经过期、哪些可以规避,都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一一甄别、判定。然而,因专利知识欠缺,此前很多中国彩电企业面对这种“专利讹诈”只能自认倒霉。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面对危急形势,中彩联一方面广招既懂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又具备彩电技术知识的综合性人才,一方面积极筹建中国彩电专利预警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和中国彩电“专利池”。目前专利池已正式投入运营,专利预警平台已常年发挥作用,专利信息系统囊括全球主要彩电专利7000多项。据此,中国彩电企业可快速检索专利以规避侵权设计,更好地进行产品定位开发,并为专利谈判提供基本数据资料,使谈判有据可依。
中彩联的努力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到2012年底,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执法支持下,中彩联助力中国彩电骨干企业获得境外企业补偿退款1.72亿元;同时,促成液晶面板保修期由18个月延长为36个月,仅此一项每年为国内彩电整机企业节约3亿多元维修开支。
一次次的“力挽狂澜”,让中彩联收获了掌声也如愿迎来丰收的喜悦。如今,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中彩联的业务已从最初的代理专利谈判拓展到反向工程研究、精品专利挖掘、专利运营分析等多项知识产权服务,年收入也近千万元。
中彩联前进的脚步没有就此停止。随着智能化和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中彩联正积极变革,从已有的数字电视的专利布局向网络电视、智能电视领域渗透,形成涵盖网络、显示、存储和大数据融合发展的新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同时加速积累核心专利,更有效地运营彩电专利池,推动联合创新与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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