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教育“指挥棒”地位有望撼动
- 发布时间:2014-09-20 07:32:2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9月19日,上海、浙江同时发布“新高考方案”。上海的新《方案》进一步敞开了科学评价和选拔的大门,浙江的新《方案》则在升学通道、志愿录取等方面,为考生提供了更多选择。人们期待,改革能扭转应试教育“称霸”多年的“指挥棒”地位,推动教育改革朝着有利于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方向扎实迈进
上 海:
注重综合素质评价
《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19日正式公布。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上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该《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上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教育部同意备案。
根据《方案》,上海所有1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在6个科目设置等级性考试,学生可选择3门参加等级考,将“等第”计入高考。改革方案还有针对性地回应了“减负”等社会关切: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只有语、数、外3门,学业水平考各科目均“随教随考随清”。此外,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要等,从6门等级考科目中提出0至3门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
《方案》提出,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继续深化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据了解,此次改革强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逐步在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发挥作用。同时,为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规范有序、真实可信,上海市教委将同步建设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上海教委还要求,高校在使用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时,使用办法必须提前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方案》强调,要加强考试内容设计和评分管理,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查处制度。
浙 江:
保障考生选择权
浙江省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同样于19日出台。根据《方案》,浙江将采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自主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等4种模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方案》的最大特点是,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扩大了教育的选择性,赋予考生和高校更多自主权。
在考试科目上,考生可按照自身的学习兴趣和特长进行选择。比如,在统一高考招生模式下,考试不再分文理科,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考试科目采取必考科目3门加选考科目3门。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外语可以选择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或西班牙语;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考生可自主选择3门。
在考试时间上,考生也有选择权。为避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除语文、数学外,其他考试科目均有2次考试机会。考生可根据自己学习进度选择考试时间。外语与选考科目有效期均为两年,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选择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在职业技能考试中,同样可参加2次同类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浙江的改革方案,对考生报考专业的选择权也予以更加充分的尊重。统一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取消了之前的分批次、按高校平行投档的方式,改为按照“专业+学校”志愿,不分批次,按专业平行投档。参加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可选择1所录取高校。
据悉,此改革方案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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