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饮用水源保护区、住宅密集区等地禁止新建轮胎生产企业

  • 发布时间:2014-09-17 17:28:59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张辛欣)工信部17日发布《轮胎行业准入条件》,严禁在依法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住宅密集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新建轮胎生产企业,并对轮胎生产企业的环保、安全等标准做了严格要求。

  听上去并不算“危险”的行业,为何要在企业所在地有这么严格的要求?实际上,轮胎的原料由很多化工原料组成,制作过程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存在粉尘污染、化学污染等。为了规范行业生产秩序,工信部在《轮胎行业准入条件》中对企业布局、生产质量、能源消耗等做了严格的规定。

  其中,特别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绿色轮胎,要求企业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并且要定期开展能效和资源消耗对标达标检查。包括新建轮胎生产企业每吨轮胎产品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7吨,现有企业应低于8吨;新建轮胎生产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高于97%,现有轮胎生产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高于95%等。

  该准入条件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工信部负责解释。工信部将根据轮胎行业发展状况等适时对准入条件进行修订。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