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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举措发展绿色金融

  • 发布时间:2014-09-17 08:33:11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初以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把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信贷政策导向,全省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绿色金融推动经济转型成效呈现。截至2014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贷款余额1172.39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5.33%,比年初增加138.93亿元。同时,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半年从高污染、高耗能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贷款111.43亿元。上半年绿色信贷业务预计可促进项目企业年节约标准煤381.0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33.56万吨、化学需氧量6.97万吨、二氧化硫2.37万吨,节约水资源183.66万吨,为节能减排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福建省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省”建设作为发展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支持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全省金融系统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在发展绿色金融推动节能减排方面可归纳为以下六大措施。

  强化政策宣传和引导。人行福州中心支行2005年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金融创新促进林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首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福建“绿色银行”发展。2008年牵头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省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今年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草拟《福建省排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排污权质押贷款业务创新,进一步营造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良好环境。

  完善银行绿色信贷工作机制。目前省内金融机构已普遍将项目和企业节能环保因素纳入信贷审查范围,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或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产能过剩行业和“两高”行业(高污染、高排放)普遍强化行业授信限额管理、实施客户名单制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上收审批权限,有效控制贷款增量和增速;对节能环保企业配置专项规模或倾斜信贷资金配置,通过授信政策的区别对待,促进经济绿色转型。部分金融机构还在绿色信贷管理方面采取更精细化的措施,兴业银行在总行层面设立环境金融部,并在32家分行建立环境金融中心,形成推动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的专营组织体系。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泉州银行在信贷系统中增加对企业和项目的环境风险标识,加强环保风险识别,同时环保风险分类与对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密切关联,进一步促进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

  持续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更好促进环保项目金融资金对接。兴业银行作为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创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环境服务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和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等绿色金融产品,在绿色信贷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14年6月末该行在福建省内节能环保贷款余额107.48亿元,比年初增加34.78亿元。工商银行省分行针对CDM(清洁发展机制)特点创新绿色信贷产品,贷款6.84亿元支持的福建六鳌风电项目成为我国电力行业首个CDM项目,同时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第一个获得CERS(经核证的减排量)的CDM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通过内部银团等多种合作方式,为投资额大、回收期长的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截至6月末该行节能环保贷款余额325.12亿元,比年初增加36.47亿元,余额位居全省第一。同时全省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主的林业金融创新持续推进,6月末贷款余额达66.2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拓宽节能环保企业融资渠道。2013年7月省政府金融办、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三方签订《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助推福建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促进全省企业发债屡创历史新高,2005年至2014年6月末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累计发债1785.3亿元,其中2013年以来发债融资额占比近50%,包括三安光电等在内的节能环保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51亿元。除银行间债券市场外,证监部门和各级政府积极推动节能环保企业通过上市和在交易所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发债、定向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省有包括龙净环保纳川股份三维丝乾照光电科华恒盛等在内的11家节能环保企业在境内上市,同时福建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元明环保等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厦门梅花光电股份公司还通过深圳交易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6000万元,有效拓宽节能环保企业融资渠道。

  发挥保险作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近年来保险部门在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积极探索。2013年福建保监局、厦门保监局联合省环保厅按照国家环保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保险公司相关保险产品已经开发到位,意向在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现行开展试点工作,促进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制度保障。近年来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加强与省环保厅合作,将环保部门认定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及时上传企业征信系统,截至目前已向国家征信中心报送246条企业环保违法信息,同时还主动建立与省发改委、经贸委等政府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及时获取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等信息,第一时间传导给相关银行,为金融机构识别企业环保风险,落实节能减排授信管理政策提供有力信息支持。

  日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该行将在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拓宽环保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企业节能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和发展等多方面持续深入地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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