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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求解种粮困局

  • 发布时间:2014-09-17 03:35:10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来自深泽县赵八镇土地托管的调查

  □本报记者 吴 温

  眼下玉米就要收获,不少农民开始准备玉米收割、脱粒等事宜。不过,深泽县北刘庄58岁的退休教师赵振海,却始终不慌不忙。用他的话说,“我把地托管给了合作社,从种到收,所有的活儿,他们全包了。”

  赵振海口中的“合作社”,是该县赵八镇供销社领办的旺达种植专业合作社。它以提供全程化社会服务为特色,不仅解决了对种地有些力不从心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不用流转土地,依然达到了规模经营的效果,有效化解了小生产方式与发展现代农业之间的矛盾。

  “托”不“托”大不同

  在赵八镇,有数千农户正体验着土地托管带来的好处,涉及全县3个乡镇15800亩土地。由此衍生的“土地托管模式”也正在逐步推广到全县范围,不仅给众多愿意种田的农民增加了收益,更为我市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和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与范本。

  赵振海家有4亩地,因为两个孩子都在外地工作,再加上自己一直拙于种植,以致于农田虽免于撂荒,却连年歉收。“把土地托管给合作社搞成片经营,只要掏800元的管理费,便能享受耕、种、收等‘一条龙服务’,而且产量比自己干要高。”讲起土地托管的好处,赵振海乐滋滋地表示,今年他家的玉米长势很好,预计亩产或将超1200斤。

  “我县是农业大县,也是劳务工输出大县。”深泽县供销社主任张义华告诉记者,近几年,农村普遍发生了变化: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或向城镇集中,大部分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留守家中,劳动力紧张,而很多农民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致使土地荒废或者得不到良好的管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亟待解决。

  与此同时,随着一部分涉农企业和包地大户不断扩大原料基地,需要社会提供专业化、集约化的生产服务。农田“入托”合作社的模式,无疑有效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让农民尝到了甜头。

  “土地托管实质上解决了两类人的后顾之忧:一种是离乡不愿离土的外出打工者;另一种就是在乡却无力种田的留守农民。”旺达合作社负责人王占永告诉记者,开始农民是半信半疑,只是觉得让你托管总比撂荒强,多少还能有点收成,可经过几年的实践,越来越多参与土地托管的农民发现:土地“托”与“不托”,效果大不一样。仅以小麦、玉米为例,亩产至少可以提升一百多斤,农民粮食增产亩均增收200多元。

  托管之后“互得利”

  “每亩800元种地成本让农户自己去耕作,肯定是不够的,但交给了合作社就能发挥大作用”。王占永解释说,粮食增产主要在于良好的管理,就像他们合作社不仅建有自己的农机手队伍、配肥站,配备无人植保机、联合收割机等现代化机械,还长期聘请县农业部门的专家作技术顾问,真正实现了科学兴农。尤其是实现成片作业之后,每亩可减少20%的生产成本,每亩利润达到40元左右。

  记者注意到,除了购买良种之外,土地托管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给农民都带来了实惠:由于批量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享受农资公司优惠价;由于连片耕种收管,专业队服务价格低于市场价10%以上;由于精量播种,种子每亩少用3公斤以上;由于配方施肥,亩均减少化肥用量5公斤以上;由于统一除草、防虫、防病,规范使用农药,减少了农药的浪费和闲置……

  与此同时,土地托管也带来了土地规模效益的提高。该合作社的一位农机手告诉记者,以前农忙时,拖拉机、收割机东跑西颠,把油都耗在路上。土地托管后连片耕种收,农机耕种效率比以前提高四五成,农机收割效率提高三四成,仅油料成本就降低了三成左右,1年纯收入增加数千元。

  “对农民而言,土地‘入托’后,就相当于雇了个保姆,支付一定的金额,增加了产量,实现了增收。对于合作社而言,其收入则主要靠收取托管费用、赚取农资差价来实现。” 王占永说,这种模式无论对农民还是合作社,可以说是双赢,各得好处。

  “托管”也需政府“托”一把

  土地托管的好处自不待言,但作为经营主体,王占永还有不少担忧。

  在赵八镇供销社院内,停放着三台崭新的玉米联合收割机。“机子很先进,价格也不便宜,一台就将近12万元呢。”看着这几个大家伙,王占永可谓又爱又心疼。此外,在耿庄新建了一台烘干塔,花了60多万元;购置了三架无人植保机,投资了近30万元……细数着一年多来合作社新添置的设备,资金不足又一次成了他最挠头的问题。

  其实,不仅是深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栾城、鹿泉等多个县(市),由于客观条件制约,这种以“托管”为主要经营模式的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不足、人才缺乏和设施简陋等问题。

  首先,农民将农田托管给了合作社,同时也把农业经营风险“托”给了合作社,一旦遇到特大自然灾害、病虫害,造成农作物减产,合作社的收益就会受到影响,继而影响这种模式的持续发展。虽然一些合作社也会加入农业保险,但较低的赔付额相对损失而言,显得有些杯水车薪。

  其次,由于农民和合作社签订托管合同时只预付部分托管费,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资金周转,这就造成了合作社资金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很多合作社在银行贷款时又会遭遇困难,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此外,农民将农田托管给合作社,希望得到专业服务,因此,拥有一定的专业人才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但目前许多合作社受困于人才匮乏、“职业农民”不足而导致发展动力不足。

  “希望政府在农业补贴资金、贷款、人员培训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王占永说,土地托管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也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发展中存在的这么多问题,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来真真正正地“托”一把。

  据市供销社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他们将结合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大力推广深泽县赵八镇供销社土地托管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通过流转土地和大田农业托管,逐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服务和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力争到2016年,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构建起政府主导,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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