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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都太液池岂能被私人会所蚕食

  • 发布时间:2014-09-17 02:31:28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论坛

  作为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金中都太液池,具有不可再生性。建私人会所对原有历史风貌的破坏,几乎是不可逆的。而向公众开放,只怕也成了泡影。

  据媒体报道。荒废近20年的北京市“青年湖公园”有了进一步消息。一家地产公司购得其开发权——这座千年皇宫遗址将由“烂尾楼”变身为“会所式高端商务办公区”。“青年湖公园”是京城唯一一片金代皇宫遗存物,北京西城区政府曾拟斥资回购,开辟为“鱼藻池公园”,但未果。这个名为“金中都项目”的房地产项目即将开工。

  金中都太液池又名鱼藻池、“青年湖”,因金代皇帝完颜亮是在辽代陪都“南京城”的基础上扩建金中都,其历史还要上溯,迄今已逾千年,是北京市现存的唯一一片金代皇宫遗址,也是北京市最早的皇家园林遗址,在1984年即被挂牌“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新开发商明确表示“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但商家总是逐利的,一是,“金中都项目”效果图显示,将新建会所大大小小15座,比之前的烂尾楼还多出4座;二是,非但看不到水面面积增加,地产项目却是遍布鱼藻池西岸边、东岸和湖心岛,几乎覆盖全域有违文物修缮的“最少干预”原则;三则,总建筑面积增加了近2万平方米,与“减少园内住户”的文保专家建议,也是完全背道而驰;四则,当烂尾楼变身“会所式高端商务办公区”,无异于贴上了“私人专属”的标签,普通市民恐怕连湖心岛都登不上去,所谓“向公众开放”,只恐将成泡影。

  其实,《文物保护法》第17、18、19、20条早就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金中都太液池被一毁再毁、毁无再毁的遭遇,只能叫人无奈地慨叹法条之“丰满”,现实之“骨感”。

  作为不可移动千年文物及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金中都太液池,具有不可再生性。私人会所的步步蚕食,对原有历史风貌的破坏,几乎是不可逆的。金中都太液池将在私人会所的步步蚕食中“化公为私”,地产商倒是可望借由金代皇宫遗址的金字招牌,招财进宝,大赚其利。不得不说,这不仅是对文物的毁灭,也是对公共利益的攫夺。

  □于立生(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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