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标燃煤机组一律将停产治理
- 发布时间:2014-09-17 02:35:11 来源:郑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省加快推进蓝天工程
不达标燃煤机组
一律将停产治理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针对部分地区蓝天工程计划推进缓慢的情况,省环保厅昨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2014年度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对于所有未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将一律实施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
《通知》主要涉及以下重点工作的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文件要求,对尚未开工建设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如达不到排放标准,一律报请当地政府实施停产治理并报告省环保厅;对于已开工建设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治理时限不得超过2014年底。
加快推进低空面源污染治理,尽快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地要严格按照《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要求,尽快报请政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严格实施管理,禁燃区域内禁止燃烧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限期拆除或改造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各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及时上报省环保厅备案。
推进燃煤锅炉拆改。燃煤锅炉拆改是今年蓝天工程的重点工作,也是2014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目前,全省439台燃煤锅炉仅有277台完成了拆改任务。文件要求各地要定期召开此项工作推进会,采取周例会、月公示、季排名等制度,推动工作按时完成。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督导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施工扬尘、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渣土运输等进行规范;对拆迁场地、裸露地面进行整治;切实提高城市道路机械清扫化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同时,环保部门应立即对存在扬尘问题的工业企业煤堆、土堆、料堆进行管理,要求企业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切实扭转当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居高不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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