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机组排放超标一律治理
- 发布时间:2014-09-16 23:31:33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徐东坡)9月15日,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2014年度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迎峰度夏”结束后所有未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依法一律实施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
通知要求,“迎峰度夏”结束后,对于所有未达到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的燃煤机组,依法一律实施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对于尚未开工建设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和供热机组),若达不到排放标准,一律报请当地政府实施停产治理;对于已开工建设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治理时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
对纳入2014年度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烧结机脱硫和水泥脱硝、除尘提标治理项目,尚未完成的,将立即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确保年底完成任务。对于没有按照限期治理要求完成治理的企业,按相关要求报请当地政府实施停产治理。③11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