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深化财政“三农”改革
- 发布时间:2014-09-16 08:25:4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安徽省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三中全会对“三农”工作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结合财政工作的职能、业务和特点,将财政“三农”改革纳入财政改革的总体工作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
一要坚持农民自主和政府主导。“三农”改革的主体是农民群众,财政“三农”改革必须走群众路线,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群众改革的热情。要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改革措施,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投身“三农”发展,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好乡村、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增长才干、建功立业。同时,要敢于担当负责,切实履职尽责,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和财政的引导作用。要突出财政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服务性,紧扣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机制体制,做好科学谋划,着力支持培养完善农村市场体系。要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涉农职能转变,突出强化在保障农业农村投入、农村市场监管、改进社会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支持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进一步服务服从“三农”改革。要在财政改革中更加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视并支持解决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流转、中心村建设等方面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要坚持市场主体和城乡并进。做好财政“三农”工作,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与市场的关系,贯彻市场导向,引入市场机制,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要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坚持财政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定不移地支持推进“三农”改革中的市场化趋向,努力减少对农民微观经济活动不必要的干预和限制,放手让农民去闯市场,把市场能办的交给市场、农民会办的交给农民,通过财政资金政策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同时,要支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推进农民进城、资源下乡为重点,加快建立促进城乡互促共荣、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三要坚持公共服务和社会托底。要进一步创新,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改革。要对涉及农村的社保政策,包括民政救助等政策,全面进行“回头看”,认真进行梳理。要广泛征求市县、社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涉及农村的民生工程的意见,真正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要推进财政涉及“三农”的民生政策完善和民生工程工作转型,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资金分散、项目分散、不可持续,多倾斜农村、多支持农业、多帮助农民,多做社会急需、群众期盼、雪中送炭的事。
四要坚持规模合作和发展集体经济。按照三中全会要求,发挥财政政策资金作用,着力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鼓励承包经营权通过市场运作和公开公正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支持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农村发展合作经济,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通过联合、合作,形成规模效益、品牌效应,通过规模合作做活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要将支持规模合作的各项财政政策要求贯彻到财政“三农”改革工作中去,创新体制机制,把财政补助到农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包括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和债权、产权,计为集体所有、村民共享。
五要坚持财政投入与绩效约束。要持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财政投入保障到位。要创新投入机制,改革创新投入办法,探索农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农业多元保险,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财政政策用在当处、财政资金花出效益,撬动和带动对“三农”的多元投入。要建立约束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尽快制定安徽省财政资金村级绩效评估办法,可以由简到难,把看得清的、拿得准的要求提出来,为基层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执行一段时间再加以完善。
六要坚持工作部署与推进落实。三中全会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进行部署,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度,各相关处室单位都有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狠抓财政“三农”政策落实,着力解决财政涉农政策和制度“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突出重点任务,扎实做好财政“三农”改革工作,一项一项抓台账、抓销号,重点突破,以点带面,趟出路子,积累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全局效应和发展效应,积极推动改革见成效,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受益、农村稳定。
(作者系安徽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