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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优惠日不优惠

  • 发布时间:2014-09-12 14:30:54  来源:今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梁骁)商家在优惠促销中对节日、假日的界限往往模糊不清让消费者产生困惑。市民陈女士近日向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反映她在上周日到沸洋洋火锅店就餐时遇到的困惑。

  陈女士告诉记者:“我经常去这家自助火锅店就餐,平时持会员卡周六日是42元一位,但是9月7日是星期日,服务员却按照45元一位的节日标准收费。我觉得转天周一不才是中秋节吗?那周日不就是该收42元吗?”记者就此问题致电这家火锅店天津地区的客服,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将中秋三天假期当做节日,故而采取每位45元的节日收费标准。记者在这家店里看到其会员卡上并没有对节日假日收费标准进行明确解释。就小长假三天是否都是中秋节假日的问题,记者从中国旅游局假日办了解到,中秋节假期仅为一天,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中秋节假期为9月8日一天,三天假期是与周末连休而来。本市消协人士表示,商家在节假日期间对收费进行调整时,应以国家公布的法定节假日标准为依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理应明确地向消费者说明优惠促销活动在节日或假日期间具体的使用日期等细则,以免给消费者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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