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市重点文艺作品资助申报启事
- 发布时间:2014-09-12 06:29:32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和省、市委宣传部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南京文艺创作取得新成绩,依据《南京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资助办法》(宁委宣通〔2013〕69号),结合2013年南京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资助工作的经验,现启动今年我市重点文艺作品资助申报工作。
一、时间要求
申报资助的作品须在指定日期(10月8日)前将所需表格和材料送交。
二、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门类:电影(含动漫电影)、电视(含动漫剧、纪录片)、广播剧、歌曲、文学图书(含戏剧文学剧本)。
2.作品内容要求:立意高、艺术感染力强,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鲜明时代精神和浓郁生活气息,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反响。反映当今当代、富于南京地域特色、充满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以“中国梦”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题材以及其他重要选题的创作为资助重点。
3.艺术水准。作品在全国、全省同类作品中具有较强竞争力。2013年已申报没被通过的,而未有重大修改和提升的项目,今年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各区申请者须将申请材料按归属或辖地分别送交到所属单位和区委宣传部,经核准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以下地点:文学图书类作品送市作家协会(电话:84578583),影视动漫作品送市影视家协会(电话:84578580,84578569),广播剧和戏剧文学剧本作品送市戏剧家协会(电话:84578589),歌曲作品送市音乐家协会(电话:84578588)。地址:秦淮区四条巷12号四楼。
舞台类和美术类(含摄影)作品的申报,请与市文广新局艺术处联系。
四、申报步骤
1.申报主体在宁各艺术生产单位和个人,均可依据本启事自行申报。
2.填写表格可通过“南京文艺网”(网址http://www.njwyw.cn/)“南京文艺生活网”(网址:http:/www.arts-nj.com/)下载《南京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资助申报表》,按所申报作品类别填写申报表。
3.提交所需材料
(1)《南京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资助申报表》一式七份。
(2)申请者机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登记证、居民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
(3)申请项目资料:
广播影视(含动漫)类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示备案制度的要求,提交拍摄制作许可证、剧本或分集梗概;改编作品应附原著、改编版权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已拍摄录制完成的作品须提供样片或声碟七份。动漫作品须提供1分钟以上的片段小样。
文学图书类项目:须提交作品阐述、内容提要、章节梗概及作品片段(5000字左右)一式七份。已出版的作品提供样书七本(须为2013年7月1日以后出版的作品)。戏剧剧本,须提交故事梗概和成品剧本,有舞台演出合作协议的如提交合同文本一份,可作为资助评审的参考条件。
歌曲类项目:须提交:(1)歌曲创作构思及相关的背景资料(A4纸打印);(2)歌曲合成小样(CD或MP3格式);(3)完整的歌曲简谱(A4纸打印)。
除上述各项目必须提供的材料外,还可提交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各两份,但均须保证真实、准确、清晰。
本启事已在“南京文艺网”(网址:http://www.njwyw.cn/)和“南京文艺生活网”(网址:http:/www.arts-nj.com/)发布。
申报咨询电话:
84578575,83638755。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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