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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销售公司被罚2.4858亿元

  • 发布时间:2014-09-12 07:29:27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刘天纵 通讯员 沈佳

  昨日,省物价局网站公布消息,针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日前已作出处罚决定。其中,对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这是湖北历史上最大的一笔反垄断罚单,也是我国对整车企业开出的最大一笔反垄断罚单。

  查实:签订协议达成同盟

  今年3月,省物价局发现,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涉嫌价格垄断,随即在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指导下展开调查。

  省物价局查明,2012年以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下属的奥迪销售事业部,多次组织我省区域内的湖北鼎杰、华星汉迪、湖北中基、湖北奥泽、武汉奥龙、武汉奥嘉、襄阳东富、宜昌奥龙、黄石奥龙、十堰奥龙等10家奥迪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

  具体手段是,一汽大众销售公司以召集经销商签订《武汉地区奥迪限价表》、《华中小区价格方案保证书》等形式组织经销商参与价格垄断,并通过成立竞争秩序规范小组,下发《华中区湖北省严格执行奥迪标准价格体系通知》、《湖北省服务营销管理规定》等形式,督促经销商落实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的价格管理措施。

  省物价局还查明,去年以来,武汉的部分奥迪经销商,除参与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组织的垄断协议外,还通过签订《武汉经销商同盟价格表》、会议纪要等形式,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的价格垄断协议。

  处罚:以销售额1%至6%计算

  省物价局认为,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组织湖北奥迪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其目的在于控制经销商对第三人转售的整车销售和售后维修价格,剥夺、干预了下游经营者的定价权,抬高了整车和备件的销售价格,排除、限制了整车和备件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一汽大众销售公司是主导,各经销商处于从属地位。

  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6条、《行政处罚法》第27条以及《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14条的规定,对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6%的罚款2.4858亿元。

  对7家奥迪经销商,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具体为:湖北鼎杰1606万元、湖北中基752万元、武汉奥龙65万元、十堰奥龙11万元、襄阳东富34万元、宜昌奥龙57万元、黄石奥龙19万元。对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湖北奥泽免除处罚,对华星汉迪罚款452万元。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武汉奥嘉不予处罚。8家奥迪经销商处罚共计2996万元。

  反应:经销商承诺遵守反垄断法

  昨日,记者致电湖北鼎杰、湖北奥泽等多家受罚经销商。众经销商均拒绝发表意见和透露详细信息,但均表示已废止违法协议,并于8月1日下调了奥迪原装备件价格,承诺严格遵守反垄断法。

  然而,有部分奥迪车主反映,有的奥迪4S店虽然降低了零配件价格,但提高了维修保养的工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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