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克莱斯勒被罚2.8亿
- 发布时间:2014-09-12 04:31:07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杨汛 涂露芳
一汽-大众、克莱斯勒……这两家中国消费者耳熟能详的汽车企业,因价格垄断行为被重罚。继多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涉嫌垄断被罚后,我国反垄断部门对汽车行业再出重拳。湖北省物价局昨日宣布,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上海市物价局则对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罚款3168.2万元,对其在上海的3家经销商罚款共计214.21万元。不难计算,反垄断部门对一汽-大众和克莱斯勒两家车企的处罚高达2.8亿元。
严厉处罚
车企和经销商均在列
湖北省物价局查明,2012年以来,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奥迪销售事业部多次组织湖北省区域内的湖北鼎杰、华星汉迪等10家奥迪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
湖北省物价局另查明,2013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的部分奥迪经销商除了参与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上述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外,还通过签订《武汉经销商同盟价格表》、会议纪要等形式,达成并实施了整车销售的价格垄断协议。
湖北省物价局依据规定,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6%的罚款,共2.4858亿元;对7家奥迪经销商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对另外三家情节轻微或提供垄断证明材料的经销商减轻或免于处罚。
与奥迪的垄断行为几近相同,克莱斯勒的违法行为也集中在限定转售价格、售后价格两方面。2012年至2014年,克莱斯勒在汽车销售过程中,与经销商签订了含有维持转售价格条款的经销协议,发布了含有维持转售价格内容的商务政策;对电话报价低于厂商建议零售价的经销商,以扣减返利、罚款等形式进行了处罚,并向全体经销商发布通告;对于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或略高于批售价格的经销商,采取资源分配冻结(即对于某些热销车型暂时推迟向经销商供货)或暂缓配置试驾车等措施进行惩罚。
上海市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对克莱斯勒和经销商作出了相应处罚。
市场反应
豪华车价格难受冲击
面对反垄断罚单,车企态度依然淡定。昨晚,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一汽-大众奥迪没有就处罚结果作出任何回应;克莱斯勒中国销售公司则简单表示,诚恳接受上海市物价局的相关处理决定。汽车反垄断调查沸沸扬扬近两月,到底如何约束和避免价格垄断行为出现,迄今还没有一家相关车企作出说明。
记者从北辰亚运村车市获悉,反垄断调查对豪华车市场的价格并未造成冲击。8月份,豪华车优惠增加的车型范围还比上个月降低了10%。“价格波动远不如2012年奔驰S级价格跳水对豪华车价格体系的打压。”亚市副总经理颜景辉评价。
对于反垄断的影响,克莱斯勒经销商表示,目前确实有持币待购现象,消费者会比较担心今天买了以后,过两天价格下降了怎么办?对此,克莱斯勒厂家已经让经销商承诺,10月1日之前买车如果后来有降价,会对消费者进行补贴。
接受反垄断调查以后,克莱斯勒主动下调了两款车的售价,一款是原本指导价190多万元的旗舰产品Jeep大切诺基SRT8,价格下调6.5万元;另一款是指导价为89.99万元的大切诺基5.7L尊悦版,价格下调4.5万元。售后方面,克莱斯勒对145种高价值高保修率零配件价格下调了20%。经销商透露,克莱斯勒方面已口头通知,今后一些大排量的高端车将不在国内销售,包括牧马人3.6的车型也会越来越少,以规避反垄断调查。
相比克莱斯勒3168万元的罚单,一汽-大众奥迪2.48亿元的罚单更受关注。不过,在中国赚得盆满钵溢的奥迪,最终受罚金额远远低于此前市场猜测的18亿元,这可能与奥迪“认罪”态度较好相关。
欧盟商会
支持中国汽车反垄断
面对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代表超过100家欧洲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以及相关企业利益的中国欧盟商会近日发文表示,力挺中国政府打击汽车市场中的垄断行为,要求整车厂商放开对中国汽车零部件销售的把控,并建议政府在政策层面打破整车厂商零部件销售的限制范围。
在提交给中国欧盟商会的报告中,100多家汽配商抱怨称,“向独立售后市场销售原厂配件,往往受限于汽车制造商”,而强加于汽车零部件公司的限制,使消费者在独立售后市场的选择受到影响,迫使他们要么选择由汽车制造商控制、往往收取可观溢价的门店,要么选择假冒产品市场。
中国欧盟商会认为,中国政府应该施行一套严格的劝阻式执法体系,应用《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汽车售后市场业务向所有设备供应商开放。
新闻焦点
反垄断调查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针对反垄断调查倾向性针对外资企业的质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反垄断发布会上表示,对待被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都秉持着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截至目前,发改委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共计335家,其中外资企业33家,约占其查处企业总数的10%。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外资企业的案件2件,分别为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和利乐公司涉嫌垄断案,仅占其案件总数的5%;其他案件37件,案件当事人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公司制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占其案件总数的95%。
财经时评
发牢骚前 请先弄清是非
我国有关部门加大对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力度,消费者自然拍手称快。可一些国外商会终于按捺不住,显得十分委屈。
“外资企业日益担心它们正在成为中国监管机构的目标。”“中国的反垄断调查似乎不公正地针对外资企业。”诸如此类的论调不绝于耳。
事实真的如此吗?不妨先看看数据。截至目前,发改委查处反垄断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共计335家,其中外资企业有多少?答案是33家,仅占其查处企业总数的10%。
如果说反垄断调查对于外资企业是“不公正”,那么汽车企业已经被查明的种种行为,诸如组织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对汽车的保养工时、配件价格以及执行时间作统一约定,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难道就是公正的了?
“汽车制造商控制了中国的零部件市场和其他售后服务领域,导致经销商和消费者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代表超过100家欧洲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及相关企业利益的中国欧盟商会就在一份文件中表明立场:力挺中国政府打击汽车市场中的垄断行为。
反垄断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某些国外商会和人士在指责和发牢骚之前,不妨先好好学学中国的《反垄断法》,并弄清事情的是非曲直。(杨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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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调查处罚不断扩围
自2013年初以来,中国反垄断调查和处罚不断扩围。
2013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对LG、三星、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彩电企业处罚3.53亿元。
2013年3月19日,发改委对茅台和五粮液处罚了4.49亿元。
2013年8月7日,发改委对美赞臣、多美滋、合生元、雅培、富仕兰和恒天然等6家奶粉企业处罚6.69亿元。
2014年8月20日,发改委对住友、矢崎、精工、电装、NTN和捷太格特等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处罚12.35亿元。
2014年9月2日,发改委对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23家省级保险企业处罚1.1亿元。
2014年9月9日,国家发改委对吉林三家水泥企业开出1.14亿元的反垄断罚单。
2014年以来,工商总局一共发起了9起反垄断案件调查,其中包括影响颇大的微软被调查一案。
新闻内存
反垄断监管涉及三部门
据了解,国内反垄断的监管在执法层面涉及三个部门,第一是商务部,企业间进行并购,应该交商务部反垄断局去审查;第二是国家工商总局的反垄断局,主要是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第三是发改委,主要负责审查价格垄断的案件,比如垄断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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