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创新工作举措 服务发展大局
- 发布时间:2014-09-11 07:34:13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宿迁市围绕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市这一目标,坚持做到法治创建活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惠民工程三个载体建设统筹实施,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个途径共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教育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法治宿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宿迁市所辖三县两区中,沭阳县、泗阳县、宿城区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区”,宿豫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中院民二庭、市检察院公诉处、市公安局法制处等11家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全市累计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居)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居)377个,省级创建率达27%。
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全面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年初市政府起草了《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规范决策程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等入手,重点强化了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七项制度。坚持“事前强化风险评估、事中坚持听证论证、事后跟进评估评价”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宿迁市就中心城区小学施教区调整方案、市区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管理、公交场站建设计划等10项涉及民生民利事项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率为100%,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与此同时,加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工作,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入手,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
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行政绩效。在宿迁市骆马湖总部经济集聚区工商登记改革试点工作中,宿迁市出台了《市骆马湖总部经济集聚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召开各类座谈会90余场,为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了新路、积累了经验。同时出台了《宿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11个制度文件,初步构建了“1+10”改革体系,改革后,宿迁市市级审批项目仅保留57项,压减136项,精简率超过70%。宿迁市行政审批改革以更少审批激发更多活力在《新华日报》、《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多家媒体作了专题报道。
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充分彰显人民政府向人民负责和执政为民理念,年初把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纳入各县区、各部门目标责任状,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案卷的抽查;实行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办理。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2013年宿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6%。
公正司法建设步入新阶段
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进“阳光司法”,突出抓好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实行警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持续开展执法(办事)公开评议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办事)规范化水平。全面深化“三查三创”活动,制定和完善《宿迁市政法系统执法督查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办法》等制度,组建全市执法监督专家库,聘任100名执法监督员,组织评查自评各类案件2175件,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个案整改和责任查纠措施。组织开展清理积案评查专项活动,宿迁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03件,化解案件1117件,化解率92.8%。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先进文化建设,开展全市政法系统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标兵)、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单位(个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全市政法干警普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政法机关“三解三促”与大接访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机关工委全面启动政法干警年度帮扶工作。开展以“公信塑警”为核心的公安队伍公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民意主导警务新机制”,在新的历史起点不断开创宿迁公安工作新局面。检察系统深入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振干警创先争优精气神,通过素质提升、品质塑造、质量保障,促进效能优化、效率提高,彰显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教育和争创学习型服务性创新性检察院、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活动,不断提升宿迁检察工作整体水平。
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切实做好诉访分离相关衔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加大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人群接触交往行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新形象。党委政法委会同财政局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其中市级救助资金不低于200万,县区救助资金不低于100万,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救助因刑事犯罪受到严重伤害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法治文化建设呈现新景象
全市上下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以培育社会各界的法治思维为突破口,紧扣宣教重点,强化工作实效,创新形式内容,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丰富法治文化内涵。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村村行”活动的同时,全面推进“法治文化企业行”“法治文化校园行”等系列活动,通过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宿豫区先后在著名企业江苏秀强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孝文化、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建立法治长廊,全区大型企业全部建有法制工作站,把企业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既为企业文化增添了亮丽风景,又有效地提升了职工的法治意识。宿城区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与法制文艺队的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在妇女儿童维权日、“宪法、法律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法治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法制电影进社区、法制宣传书法摄影大赛等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文化听觉、视觉氛围。
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积极建设各类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县乡村三级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今年以来沭阳县、宿豫区、宿城区均在主城区、居民集中居住区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让广大民众在休闲漫步之余感受法治的熏陶。组织开展宿迁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通过报纸、网络等多家媒体宣传发动全市各行各业近30万民众参与投票表决,围绕评选出的人物事件举办专场表彰演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与活动并对受表彰的人物事件进行颁奖,营造良好的学法尊法守法氛围。宿迁市普法工作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百优”、全省“十佳”警示教育基地;宿豫区青少年基地、泗阳县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等8家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法治惠民工程共享新成效
近年来,宿迁市每年组织实施60件法治惠民项目,这些项目涵盖民生保障、法律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坚持开展法治实事工程,切实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法治政府打造,全市建成开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成为听民情、解民困、分民忧、惠民生的新平台,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市6个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省级示范窗口,在全省率先实现整体突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宿迁召开,推广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经验。法治惠民不仅让百姓享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而且也提高了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可,2013年度宿迁市法治建设满意度是92.53%。
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积极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在全区134个村(社区)建立司法工作站,将工作职能下沉到最基层,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成功做法,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村居(社区)司法工作站有效解决了与群众联系更紧一点的问题,能够把基层司法所的资源进行最大化的整合,最大化的相互使用,延伸了司法行政触角,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
基层法治实践谱写新经验
近年来,宿迁基层法治建设形成多元模式,在诸多领域走在全省前列,各县区在法治建设中均打造出各具特色亮点和品牌。
泗阳模式。2007年6月,全省的第一个法治建设现场会在泗阳县召开,泗阳县“党政推动、部门联动、舆论发动、‘官’民互动、社会齐动”的法治合格县(区)创建工作经验,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泗阳模式”,在全省推广,泗阳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首批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区,并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
沭阳县的执法(办事)公平公正评议活动。沭阳县为切实加强对执法(办事)行为的监督,转变机关和乡镇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执法(办事)水平。通过评议,县直机关和乡镇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法(办事)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办事)水平明显增强,群众对执法(办事)的满意度明显提升。2012年宿迁市法治建设满意度以89.8分位居全省第一,其中沭阳县得93分,在宿迁市排名第一。
宿城区领导干部“三述三评”活动。自2007年以来,宿城区为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率先在全区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三述三评”活动,并将述法内容纳入年度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核内容,形成“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三述”机制,同时,在“三述”对象所在单位中开展以“单位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为内容的“三评”活动。述法内容列入干部考核在全省也是最早的。
诚信体系建设迈向新高度
宿迁市政府在全省首家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信用产品生产提供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将政府监管职能和信用产品生产职能彻底剥离,充分发挥市场在信用管理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了由政府监管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符合国际惯例、具有前瞻性的信用管理新架构,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在信用管理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全面保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顺利推进。
2013年以来,宿迁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以及涉及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失信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多份规范性文件。目前,宿迁在全省各地级市中制度出台数量最多、措施最细、保障最实。涵盖规划设计、信用信息征集、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查询使用、部门分工及考核推进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
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稳步发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0家以上,培养具有国家信用管理执业资质的专业人员超过200人;完成“百企示范、千企贯标”目标任务,全市贯标企业达到1000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00家。全力打造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运作“宿迁模式”。
法治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宿迁市将致力创新发展,精心筹划,高起点、高标准地推动法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努力为“法治宿迁”注入全新活力,为“和谐宿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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