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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榕银行仍然“认房又认贷”

  • 发布时间:2014-09-10 10:33:29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杨剑峰

  本报讯 近期各地限购政策陆续松动,原先与之配套的限贷政策是否也将松绑?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银行暂未接到相关通知,房贷政策没有调整。在榕银行在贷款套数方面仍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规定。

  早前房产宏观调控实行限购、限贷从紧政策。限贷政策规定,市民按揭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须为60%,贷款利率不低于10%;第三套房贷暂停发放。贷款房子认定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客户过往购买的首套房子即使是一次性付款,在购买第二套房子申请贷款时也不能享受首套房优惠,而是要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市民陈先生近日打电话咨询,近期各地陆续放松限购政策,福州限购政策是否也已跟着松动?

  陈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年他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去年刚好把剩余的贷款全部提前还清。近期他正在看房子,拟购买一套大面积的房子以改善居住条件,小户型房子到时用于出租。陈先生说,限购政策松绑其实对他这样的客户没有影响,反而贷款放松会让他受惠。上个月我省出台了放松限购的政策,当中提及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他向银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贷款政策没有调整,仍须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这让陈先生急得团团转。因为如果比照首套房贷,首付比例可以降至三成,自己刚好可以凑足首付款。如果首付比例提至六成,资金就有较大缺口。陈先生为此想拿小户型房子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把贷款资金作为首付款,不料银行称此举不符合条件,房子抵押贷款用途只能用于装修等大宗消费,不能用于购房等投资。

  针对陈先生的情况,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广达路、交通路等路段,中信、建行、工行、中行等网点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未接到房贷政策调整的通知,在贷款套数方面仍然执行“认房又认贷”规定。广达路上中信银行网点个贷人员表示,没有接到通知,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仍须为六成。

  在榕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分行信贷政策调整主要依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总行的通知。此前限贷政策是由监管部门发布,各家银行统一执行。在下限基础上,各家银行可以依据市场竞争情况和贷款规模自主调整利率水平和控制发放速度。目前监管部门暂未放松房贷政策,分行也没有接到总行的相关通知,因而在贷款方面仍然执行原先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银行房贷市场上除了贷款发放速度较上半年有所提速外,贷款利率仍然高企,首套房贷利率多数需要上浮10%,二套房贷利率则要上浮20%或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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