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深圳质量”
- 发布时间:2014-09-10 05:52:10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16项民生实事中,有114项按进度推进,民生保障类财政支出增长近34%。深圳以更少的资源消耗、更低的环境成本,创造了更多更好的发展成果,形成了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城市功能优、文明程度高的高质量发展态势。”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彪如是总结深圳“质量惠民”、“质量强市”的发展成果。
早在2010年,深圳就提出创建“深圳质量”。2011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圳质量”新理念、新标杆,坚持质量引领、以质取胜,把发展质量放在第一位。
经过近5年的努力,“深圳质量”理念已贯穿于全市各行业,该市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今年上半年,深圳市GDP增长8%,高于全国和广东省水平;2013年,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对GDP贡献率达50%。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徐友军表示,多年来,深圳市“质量月”活动不断推陈出新,希望将“质量月”打造成“质量强市”工作推进的平台、成果展示平台、经验交流平台、宣传教育平台以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市民等社会各界互动的平台。
据了解,2012年“质量月”期间,深圳开展了质量意识普及教育、深化质量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等;2013年,针对当时存在的交通运输问题,组织开展了“交通服务咨询周及无车日”活动,安排行业主管人员乘坐公共交通检验服务质量,并与市民进行互动寻找服务差距等。
2014年“质量月”期间,深圳将举办100多项活动,其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将重点加强食品、农产品、消费品等热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具体包括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监督抽查;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实施百项能效标准工程,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等。
深圳还将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公布一批“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曝光一批黑名单,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据陈彪透露,深圳将率先开展国内城市首部质量、标准立法,为经济特区在大质量、大标准的新坐标系中先行先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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