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侵犯名誉权
- 发布时间:2014-09-03 09:55:55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事件
在重庆市石柱县一家公司任职的小谭(化名)说,因为电视剧《离婚律师》里,“小三”罗美媛的4个联系方式中,有3个和她的一模一样。老板觉得她影响了公司形象,让她不要再去上班了。
声音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乔兵回应:电视剧中出现小谭的QQ、微博、陌陌号码,侵犯了小谭的隐私权;小谭个人信息对应的是“小三”角色,这侵犯了小谭的名誉权。
评论人刘鹏回应:在剧中出现的相关信息,包括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车牌号码等信息,都有必要作相关处理,至少别让其影响与打扰甚至侵害现实生活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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