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行政审批可使用电子证照
- 发布时间:2014-09-03 08:35:1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朱毓松
本报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意见》,指出要建成全省电子证照一体化共享应用服务体系,建立“两同步两优先两支持”的应用机制,同步生成、同步发放纸质和电子证照,优先受理和验证电子证照,支持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支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应用等。
《意见》要求,今年,省级行政机关完成近5年存量证照以及全省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电子化转换;省级行政机关至少两个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设区市全面完成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应用部署,至少有20个部门完成不少于两类证照的电子化转换;有条件的设区市选择部分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明年,基本完成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所有证照的电子化转换;省级各行政机关、各设区市6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6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信息网上查验比对。
后年,省级各行政机关、各设区市8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8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查验比对;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应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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