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减排能否完成“十二五”目标
- 发布时间:2014-09-03 07:46: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十二五”规划的时间已经过去大半,但我国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进程却没有与规划拟定的目标同步。在今天举行的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部级联席会上,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再不抓紧安排资金、落实项目,一些地区“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的减排目标有可能完不成。
“十一五”期间频繁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倒逼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成为国务院批复的诸多“十二五”规划中的第一个。按照规划,到2015年,广西、山西等14个重点地区的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但按照环保部门进行的“十二五”中期评估,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排放的减排情况不容乐观,有的地区,只完成了规划安排减排项目的27%,还有的地区,铅、砷等5种受控重污染物的排放量,与2007年的排放基数相比,不降反升,更谈不上要完成削减15%的任务目标。
据了解,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增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地区的产业结构依然过重,削减治理的产能赶不上新增的产能;二是有的地区资金投入不足,很多治理项目尚未启动;三是重金属污染治理难度大,现有科技技术难以解决所有的污染问题。
以资金为例,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治理的资金将达到75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00亿元,剩余的450亿元由地方政府和企业负担。目前中央的投资已接近200亿元,但地方和企业应承担的450亿元并没有按规划投入。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说,今明两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决战年,各地要对照中期评估结果,查摆问题,明确今后两年重点措施,花大力气解决重金属污染。翟青建议,各级地方政府要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对重点工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督察。同时,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治力度,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