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生态补偿制度亟待完善
- 发布时间:2014-09-02 05:53:1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多年以来,张家口为了支持北京、天津的发展,全力守护青山绿水,作出了巨大贡献。以林业为例,据中国林科院《张家口市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评估研究》显示,全市森林资产价值7219.38亿元,湿地资产价值190.07亿元。森林与湿地每年为周边地区提供生态服务价值305.17亿元,外部地区受益占到60%以上,其中北京地区受益占到总价值的48%。
然而,张家口在创造巨大生态财富的同时,却不得不放缓了经济发展的步伐。据统计,目前张家口还有94.76万贫困人口,11个县区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9个县属于燕山—太行山特殊困难片区,急需加快脱贫致富。保护优先并不等于牺牲发展。特别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蓝图下,张家口不应养水送水,却一直受穷。
如何实现张家口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当务之急是加快完善京津冀之间的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既是对生态区保护环境的补偿,也是对生态区失去发展机会的补偿。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首先要更新观念。京津冀是一体,北京天津受益于张家口送来的清风净水,理应回馈给源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京津冀生态补偿制度,正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落实。
其次,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必须做好顶层设计。要打破目前京津冀行政格局的局限,从国家的层面建立政策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应以建设首都大生态涵养区为基础,在国家现行生态补偿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北京对张家口生态建设和保护稳定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弥补上游地区生态建设与经营管护投资不足。
具体而言,可以尝试建立多维补偿机制。从法律制度、流域管理体制、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建设和优化生态补偿制度,从资金补偿、实物补偿、能力补偿、政策补偿等方面有机结合建立多维长效的补偿方式,并以此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京张两地政府间也可建立生态工作平台,开展森林、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双方研究、协商、确定具体的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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