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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导师请辞办私塾 是否利于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 发布时间:2014-09-02 01:31:14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将新闻进行到底

  最近两天,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放弃硕士生导师一职的举动,备受关注,引起了教育界的争议。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黄震教授甘冒风险到体制外去探索教育的多种可能性,值得鼓励。在公立大学的教育模式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制度难以撼动的情况下,去体制外寻求解决之道,也未尝不是一种好方法。”

  ——新闻回放—— 黄震在微信朋友圈发请辞研究生导师声明

  8月29日晚6时许,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首先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表声明,请辞研究生导师一职。声明中称,“因个人学识、能力和时间有限,指导无方,为避免误人子弟”,将放弃硕士研究生导师这一“光荣称号”,也不再主动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他已与学院有关主管领导沟通,今年起原则上不再招收硕士研究生,并希望在读的各位学生严守师训学规,若有人希望另换良师,本人设宴欢送”。

  黄震在声明中还提到,“今后好学者若要从学于我,可到本人即将开办的私塾书院,行跪拜之礼,且与其父母签约,方得入门。”

  8月30日凌晨1点多,黄震又在其微博发布消息称,“昨日本人在微信朋友圈所发停招研究生请辞导师的声明,绝非玩笑!我20年前在岳麓书院攻读研究生时就萌生创立私塾书院的想法,二十年来念念在兹。故所言内容决非心血来潮,确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感谢侯宁兄指点迷津,借助互联网金融或可实现梦想,希望与有共鸣共识者众筹之!”

  ——黄震其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官网显示:黄震是该校的专任教师,担任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此外,黄震还担任《互联网金融》总编辑,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华民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残疾人就业促进网首席专家。

  黄震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后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特华博士后工作站从事金融研究。

  曾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金融法中心主任。主要从事金融法、互联网金融、法律文化等领域研究。

  ——当事者说—— 办私塾探索新的教学模式

  黄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主动请辞硕导工作,但仍会做好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目前仍在与各方沟通,已有20余位学者有意愿任教。

  黄震说:“现在应试教育下的研究生培养,也许是我越来越不适应了。感觉很疲惫,怕影响这些学生。”

  请辞硕导之后,黄震将专注于创办一家私塾,并且是通过众筹的方式来发起。众筹是现在互联网金融界最热门的词汇之一,但是提出通过众筹来创办一所教书育人的私塾,黄震是第一人。

  “其实是对教学模式的一个探索。”黄震说,身为硕导十余年来,感觉学术环境和学风变化很大,沿用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似乎越来越不适应变化。所以他希望探索一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尝试将互联网教育与传统私塾书院教育融合起来。

  黄震表示:“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时间的出时间,有场地的出场地。今天有几百人报名了,现在想参与的人多,老师们都知道了,师资可以众筹。课程也可以不同的人讲不同的课,也是可以众筹的;场地有的人愿意提供,也是可以众筹的。”

  黄震希望各方,能对不同意见和做法多一些宽容和包容,鼓励支持创新,允许试错探索。黄震表示,目前办私塾之事还没有新的进展,如果有进展会再次发表声明。

  ——外界声音—— 教育形式多样化利于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高校现有的教师评价和管理机制,确实限制了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创新性;黄震教授甘冒风险到体制外去探索教育的多种可能性,值得鼓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大学的管理强调制度化,但很多东西制度化之后,灵活性便降低了。”程方平表示,研究生的许多课程要求多思考多调查,但是如今授课形式都被限定,老师很难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培养学生方式的自主权很有限。那么,在公立大学的教育模式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制度难以撼动的情况下,去体制外寻求解决之道,也未尝不是一种好方法。

  程方平强调,“私塾”并不天然就“低人一等”,“塾”不等于小作坊,高等的“私塾”其实就相当于研究机构。很多人扭曲了学习目标,单单为了学历而学;这种不提供学历证明的教育,或许可以回归学习的本质。

  更重要的是,体制外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和内容的探索,很有可能为体质内教育改革提供有益经验,两者互相促进发展,才构成健康的教育生态。“我们也要反思,现在的教育生态是不是太僵化死板,如果有人愿意到体制外探索,国家和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给予他们更多政策上的支持,给探索者、先行者营造更好的环境。”

  众筹办学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者,黄震也颇为新潮地提出了要用众筹模式开私塾。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众筹是一种新兴的集资模式,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管都欠缺,因此虽然没有相关法律禁止众筹办学,但还是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私塾还涉及到教育法,场地、师资和手续办理都要符合相关规定才能申请。但其实很多试图尝试私塾模式的都很难把手续办下来,最后成了非法办学。”在他看来,黄震的私塾梦的实现操作上还有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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