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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调整居民供热价格

  • 发布时间:2014-08-30 15:31:39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合肥市居民供热价格改革听证会于昨日举行,会上物价部门公布了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改革方案,提出集中供热小区中按面积计费的供热价格拟由17.5元上调至21.5元/平方米,并实行阶梯式热价;按计量收费的则将实施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拟定为9.7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79元/千瓦时两部分组成。

  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消费者在内的16名代表参加听证会。市物价局将结合会议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供热价格改革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按面积计费 实行阶梯式热价

  目前合肥市由热电企业直接供热的小区有53个,涉及居民用户1.93万户。其中按面积计费6600余户,供热价格为17.5元/平方米·供热季(3个月90天,下同)。

  市物价局称,2013年按面积计费的供热成本为30.09元/平方米,亏损12.59元/平方米。方案提出,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周边价格水平和其他能源比价关系,居民按面积计费供热价格将由17.5元/平方米调整至21.5元/平方米。成本补偿缺口8.59元/平方米由供热企业自行消化。

  方案提出,将借鉴电价、水价方式,实施居民供热阶梯式价格改革。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执行第一阶梯供热价格为2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部分,执行第二阶梯供热价格23.5元/平方米。即居民应缴供热费用=第一阶梯供热价×第一阶梯建筑面积+第二阶梯供热价格×第二阶梯建筑面积计算。

  计量表用户实施两部制热价

  在合肥市的直接供热小区用户中,还有按热量表计费用户1.27万户,目前的供热价格为0.35元/kwh。

  市物价局人士介绍,为解决单一按计量表计费存在的弊端,促进城市供热节能,提高热效率,居民供热按计量表计费,将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同时为鼓励分户计量供热模式(与原先供热集团签订计量供暖的老用户),按计量表计费供热价格0.35元/千瓦时收费标准将不做调整。

  “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按照总热价的30%-60%标准确定。根据物价部门测算,基本热价为9.7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79元/千瓦时。用户需要缴纳的供热费用=基本热价×供热建筑面积+计量热价×计量表读数。

  热量表计费的老用户可以选择现行合同供热,即基本热价可抵扣热费,按计量表计费供热价格0.35元/千瓦时不作调整,用户可根据需求在每年供热前与热电企业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季不作调整。而新报装的集中供热用户,则需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

  需要提醒的是,实施两部制热价后,对于申请报停的居民户,报停期间按面积计费的20%缴纳基本热费,申请拆表、永久停用供热的居民,免交基本热费。

  听证人建议修改方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消费者等16名代表出席了昨天的听证会,经营者代表和多位消费者代表称对供热价格上涨“理解”。

  也有多位消费者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位消费者代表介绍说,在家中暖气片只开一半的情况下,一季度的供热费用还要3000元左右,价格有些偏高,希望热电集团能够在缩减成本的情况下降低热价。一位消费者提出建议,在“扩大直供,接纳转供,规范自供”基础上,建议提高按面积计费的二档的标准,并增加三档,将别墅、豪宅类用户考虑进去,同时建立煤电气联动机制,对机制听证。还有的则建议按计量表计费的基本热价标准降一点。

  物价部门表示,将结合会议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供热价格改革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本报记者 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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