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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事办好让村民民心心服

  • 发布时间:2014-08-29 03:32:04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孟凡栋

  6个多月前,河北省卢龙县下新庄村北的大渠边来了几位操外地口音的人。村民们并不认识,眼见他们对村里的耕地指指点点,便把这一情况报告给了村党支部书记吕军。不一会儿,吕军骑着电动自行车赶到现场,一打听,原来这几个人是准备投资的客商,为首的是来自河北省秦皇岛市区的周洪利。

  吕军闻讯喜出望外。经过进一步了解,周洪利准备承包200亩地,种蘑菇,栽蓝莓等,搞生态设施农业,相中的正是大渠这片地。吕军觉得这是件好事,既能盘活村里的贫瘠土地,又能为村民趟出致富新路。这片地里有50亩属于村集体机动地,每到发包,乏人问津,因为包这块地赚不了多少钱,借此机会,可以找到一个稳定承包商,增加村集体收入。另一方面,村民自家的口粮地实现流转,既满足了他们外出打工的需要,也给留守村民提供了在村里打工的机会,办好这件事,应该能够一举多赢。

  在吕军的主持下,下新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商议可行性,大家一致认可。随后,各村民代表走进村民家中,商量土地流转的事儿。承包方给出的价格是每亩1000元,这在当地相当于种植玉米一年的收入,比普通流转费用高得多。诱人的条件并没有换来全部涉地村民的同意,在所涉200亩地里,原来进行耕种的180户中同意流转的占一半。面对另一半不愿流转的村民,吕军的意见是绝对不能硬征,要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经过调查,这些不愿流转的村民大多是上了年纪、出不了工,但仍愿守着自家地耕种,尽管投资商出价合理,却还是对土地难以割舍。吕军与村民代表一起入户,并和投资方协商,议定待设施蔬菜基地建成,用工优先考虑下新庄村民,而且每亩1000元的承包金必须年前给付,不能等秋收后再给村民,以免留下隐患。消息传来,心存犹豫的村民终于解开了心结,村民们与村委会很快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投资商又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一个月后,下新庄村北占地200亩的设施蔬菜基地开工了。为了保证基地建设的质量与速度,吕军每天都到工地走一圈,看看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助解决。基地负责人邱艳龙说,因为蘑菇种植的特殊性,建设进展并不快,预计9月才能正式完工,蘑菇上市最快要到10月。尽管如此,吕军还是坚持每天前往工地转一转,问一问建设情况。

  其实,在吕军的领导下,村“两委”今年还办了一件大好事。下新庄村东有一座面积1000多亩的荒山,下新庄村和秦皇岛投资商周洪利签好土地承包合同后,由周洪利又引荐来黄先生和高先生,这两位老板又与下新庄村签订了300亩荒山的承包合同,准备开发生态养殖。眼下,两位老板已在荒山中建起20间房屋,并修建了一座水库,原来人迹罕至的荒山成了投资热土。

  据包村负责人、潘庄镇党委宣传部长刘建芝介绍,今年57岁的吕军原在卢龙县交通局工作,2009年病退回到下新庄村,2011年赶上村“两委”换届选举,随即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在他的带领下,这几年下新庄村有了大变化,原来的土路升级为水泥路,而且有5条上山路也得到硬化,极大方便了村民的生产与生活。2013年,村民中心也得到升级改造,乡亲们有了休闲娱乐的小广场。

  得到实惠的村民们称赞说,吕书记真是下新庄里的“上心人”。确实,这位村党支部书记,在帮助村里改善基础设施后,今年又为村民致富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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