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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是正宗?--两个“泥人张”商标归属争议15年悬而未决

  • 发布时间:2014-08-28 20:04:4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天津8月28日新媒体专电(“新华视点”记者毛振华)最近,以“泥人张”家族传人张宇和他的作品为主要内容的“泥人张”广告密集出现在天津街头、公交车体、电梯间里。与此同时,以“中国梦”为题材的另一家“泥人张”公益广告也遍布大街小巷。

  广告上的隔空斗法折射出的是两个“泥人张”长期同台角逐带来的长达15年的商标归属争议。

  “泥人张”陷知识产权之争

  围绕着“泥人张”的品牌权利争议从未断过,其中尤以“泥人张”家族传承人与第四代传人带出的学生之间的矛盾最为突出。

  在天津古文化街中段一个名为通庆里的胡同里,记者找到了“泥人张美术馆”,这里是由“泥人张”家族传人设立的私人美术馆,收藏了“泥人张”180多年来的主要代表作品,包括让第一代“泥人张”张明山声名鹊起的代表作《余三胜像》,“简直神了,只比真人少一口气!”

  “那些打着‘泥人张’旗号的大头娃娃顶多算是泥人。”说这话的是今年36岁的张宇,是“泥人张”第六代家族传人。他从父辈手里接过了接力棒,同国有的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打官司长达20余年。

  1958年天津市政府成立了由张明山后代等共同参加的国有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其间培养了张氏新一代及非张氏“泥人张”彩塑艺术传人。但随着上世纪80年代张家后人从工作室退休,工作室独自将“泥人张”申请注册商标,并与家族传人在市场上竞争,这成为了矛盾的根源。

  自此双方正式对簿公堂。

  法院裁定使用权共有 至今未执行

  根据天津高院1998年二审判决,张明山后代中从事彩塑创作的人员和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共同有权在其创作的艺术品上使用“泥人张”名称,工作室已注册的“泥人张”商标应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在被裁定使用权归双方共有后,双方同台竞争互不相让,工作室本应申请撤销的“泥人张”商标至今未执行。

  近些年,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一直是“泥人张”官方对外交流和展示的主体。该工作室主任傅长圣认为,其设立和培养学生的宗旨是挖掘和推广泥人张彩塑艺术。而对于品牌归属,他承认“泥人张”商标目前仍归工作室所有,每年仍向工商部门续费。“张家后人曾提出过共有,但是我们没有同意。”而法院此后也未追究商标注销一事。

  尽管两个“泥人张”都是同根生,但工作室去年获得了400多万元的国家扶持,张宇代表的家族传人只得到过1万元的非遗传承人资金。这让本应是“直系”的家族传人颇感冷落。

  “我们家族到现在还是‘黑户’。”张宇说,从1998年二审宣判至今,对方注册的“泥人张”商标仍未按判决撤销。

  ?文化遗产:家族单传还是谁都能学?

  为了不重蹈前辈覆辙,张宇选择了不再带徒弟。“泥人张”这门艺术的传承今后将何去何从?

  “家族父子传承的方式是否有保留的价值,已经成为社会对我们的考验。但我们要做的是有家族特点的泥塑。”张宇说,家族传人的作品目前全国只有天津一家店面,不开分店,以此同其他各种“泥人张”区分。由于每一件作品几乎都是由他亲手制作,这也造就了一大怪现象:由于制作流程缓慢来不及供货,店面里大量货架空空如也。

  但傅长圣并不认可这种家族单传的方式,他认为“泥人张”现在属于一门艺术,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每个人都可以学、可以做,不仅限于张家后人。当然,如果借此获取经济利益则应受到限制。

  双方争论的实质是对知识产权的争夺。天津社科院研究员王伟凯认为,“泥人张”的命运正是我国民间文化遗产在商业大潮冲击下演变的一个缩影。很多民间艺术尽管长期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却缺少产品品牌,为日后的品牌之争埋下了隐患。随着民间手工艺、老字号品牌价值凸现,知识产权纠纷可能会愈演愈烈,急需有关部门明确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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