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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新规破解公积金“提取难”

  • 发布时间:2014-08-28 08:36:31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上海8月27日电 (记者叶锋)提高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额度,申请人无需提供收入材料证明,提取支付推行“冲还租”……上海27日公布了一系列改进公积金提取及使用的新举措,引起广泛关注。在此之前,一些地方纷纷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剑指备受诟病的公积金。

  根据上海27日公布的新规定,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房的,可按家庭月房租金额全额提取公积金;租赁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在支付物业费方面,居住自有产权住房,且月工资收入满足相关标准的,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由原来的不超过每月物业费的50%调整为不超过300元。

  此外,以往提取公积金审核,要求申请人提供诸如工资单、单位收入证明等材料。此次政策调整后,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工资单等收入证明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将直接通过申请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推算其收入水平,从而认定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在支付租金方面,此前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手续较为繁琐。而此次政策调整后,申请人提供出租人纳税证明或依法承租房屋的证明材料即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系统联网等方式查询,核实房屋租赁行为的真实性。

  在提取方式方面,上海还将逐步推行公积金“冲还租”方式,即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冲还房租。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在改进公积金提取、使用等方面出台了新举措。

  “通过适当放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提高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减轻职工家庭住房支出负担,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是我们完善公积金制度的一个重要方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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