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建立“菜篮子”考核机制
- 发布时间:2014-08-26 07:32:29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龚一飞
近年来,部分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自给能力不足的局面并没有得到彻底改观,少数地区个别蔬菜品种价格暴涨暴跌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菜贱伤农”和“菜贵伤民”的矛盾局面交替出现。从政府职责的角度看,目前“菜篮子”问题主要是三种关系没有认识到位和处理得当:一是靠政府还是靠市场,二是靠地方还是靠中央,三是靠主销区还是靠主产区。
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通盘考虑“菜篮子”产销运行,加快培育农户市场主体地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菜篮子”产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激励机制。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引导产销平衡。要改进信息服务,关键是要统筹地方农业、统计、价格、商务、气象等部门,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并强化对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服务,加快由“以产促销”向“以销定产”转变。
二是培育多元主体。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点是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获取信息、创立品牌、直销配送和田头窖储四方面能力。
三是创新市场调控。各地要根据“菜篮子”产品消费比重、储运成本、可替代性等综合因素,建立重点品种调控目录;其余多数品种交由市场调节。中央在各地目录基础上,结合“菜篮子”产品区域布局,建立国家级重点品种调控目录。
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在国家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以省级政府为主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应把握好四个原则:第一,宜粗不宜细。坚持政策导向,对“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最低保有数量、主要产品自给率、质量安全合格率、确保价格基本稳定等重点内容纳入指标体系,对各城市政府如何抓好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考核。第二,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城市间差异,设置重点调控品种。第三,统筹兼顾。做到生产和流通、产量和质量、市场供应和价格水平、保障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兼顾。第四,注重结果运用。重点强化激励机制,可以考虑由中央、地方共同出资建立考核基金,每年对绩效优秀的城市予以奖励,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省级政府对各城市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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