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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深化区县公立医院改革

  • 发布时间:2014-08-26 05:35:12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刘蓟奕)8月25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全面深化区县公立医院改革,年底前,我市所有试点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药事服务费给予补偿。同时,还将完成35个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20个区县试点改革 多项政策集中倾斜

  目前,我市正在潼南、荣昌、梁平、垫江、铜梁、璧山等11个区县(自治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江北、九龙坡、南岸、渝北、巴南等9个区也在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路径。

  “今年,重庆将从财政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特色专科建设、人才技术对口帮扶、人员考核招录、医保资金预拨、绩效考核等诸多方面,集中向20个改革试点区县倾斜,特别是对11个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区县倾斜。”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到2015年,我市将初步建立起公立医院科学的管理体制、可持续补偿机制和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医疗保障、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和监督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公益性将进一步得到体现。

  年底前试点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今年底之前,所有试点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将通过药事服务费给予补偿。”该负责人介绍,补偿过程中,我市也将适时调整药事服务费的结构和总量,完善药品零差率政策。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的价格,同时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真正让利于民。

  该负责人表示,价格调整既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又不能加重患者负担,市相关部门也将对此进行综合考量,并在年底前公布一份最新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的价格。

  单病种收费将增至50个

  为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我市将扩大单病种付费改革。据了解,在此前已经试行的5个单病种收费的基础上,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单病种收费标准的项目扩大至15个。年底前再完成35个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所谓‘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是指医疗机构在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的收费方式。”该负责人解释,实行单病种收费后,群众对费用支付能够“预见”,结算也简单易懂,不仅不用承担住院门槛费,报销也不受医保目录限制,群众将会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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