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止对欧盟产进口邻苯二酚的反倾销措施
- 发布时间:2014-08-25 20:51:26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2014年2月21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3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实施反倾销措施,并于2014年8月25日到期。该倾销措施始于2003年,随后陆续发布公告将其延续。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在公告规定时限内,邻苯二酚国内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鉴此,自2014年8月2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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