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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文化企盼突破政策壁垒

  • 发布时间:2014-08-24 18:30:42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李韶文  责任编辑:罗伯特

  

  “草根”文化企业迎来政策甘霖。

  8月19日,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3月《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的又一重磅政策。不同的是,此次政策将关注点聚焦在了小微文化企业身上。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文化行业绝大多数门类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属于小微文化企业范围,其中从业人员10~100人的为小型文化企业、10人以下的为微型文化企业。

  抽样调查测算,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到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

  杭州盛世钱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新龙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对于广大小微企业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不过,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很困难,亟需政策扶持,希望国家在政府采购方面降低对小微企业的门槛,摈弃地方保护主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真正帮扶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壮大。

  采购标准须革新

  陈新龙所在的公司主要从事旅游与科技相融合的文化服务,致力于打造智慧城市、智慧街区,提升城市和街区的旅游文化内涵。因此,该公司的很多项目需要与政府对接。而就在这个对接当中,小微企业倍感无奈。

  陈新龙表示,与通常的政府采购产品不同,文化服务由于没有配套的评估标准体系和采购法规,政府很难执行。同时,政府对采购的文化服务往往提出大而全的要求,但事实上,文化是多元化的,与大企业相比,小微文创往往关注微生活、微服务,受众领域更加小众。

  不仅如此,在政府采购文化服务时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陈新龙说,政府购买文化服务通常局限在所在行政区内,其他行政区的文创服务很难进入。这大大阻碍了文化创意的传播,缩短了文化创意生命周期。

  不过,新的政策有望打破上述壁垒。此次意见提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同时,意见表明,要指导小微文化企业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创意创新为驱动,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

  对此,陈新龙认为,这将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帮助更多文化创意生存发展,并广泛传播。

  融资通道须打通

  陈新龙坦言,轻资产的小微文创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青睐。大部分的小微文化企业都是依靠创业者的原始积累,或者企业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如在借助传统的劳动成果来养活自己的同时,做文化创意。

  此次意见特别指出,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推广小微文化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和行业集优债券等。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为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提供相关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积极引导各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小微文化企业。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鼓励文化产权交易场所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中介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刘存亮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该行正在对文化金融产品进行研发,未来小微文化企业科通过知识产权抵押等方式获得融资。

  据记者了解,华夏银行前不久与北京第一家专营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型担保公司北京国华文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了“文创贷”,为小微文化企业开展“担保+贷款”服务。北京也针对传媒文化类企业,推出了涵盖创意贷、智权贷、订单贷、现金管理服务、金贷宝、个人高端客户授信、并购贷款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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