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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平:中投模式不适用央企投资公司试点

  • 发布时间:2014-08-24 10:38:07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华晔迪)国资委“四项改革”试点央企之一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志平23日说,国资委管理的央企集团真正职能就是投资公司,但投资产业比较单一、功能不全、架构不完善,需要改革。他同时认为,中投模式不适用央企投资公司试点。

  宋志平是在23日由人民政协报社、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办的国企改革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

  “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很难区分,投资也要运营,运营也要投资。”宋志平说,央企集团公司目前真正的职能就是投资公司,但是需要改革,他认为比较可行的方法是,把若干个公司打捆,同时产融结合,按照投资公司的架构再造管理组织。

  在宋志平看来,如果进行对比,央企投资公司应该更接近日本三菱、住友这样的财团,而不是以国有股权基金投资为主要特征的新加坡淡马锡;与国内企业比较,更接近中信集团而不是中投公司。

  “因为国家并不是另给一笔钱让我们去投资,而是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所以本质是不同的,内容也是不同的,实现方式方法也是不同的。”宋志平说。

  谈到优先股制度,宋志平说,实施优先股制度可以保障国家的财产处置优先权,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的捷径,能化解国有资产混合过程中的流失风险,同时可解决国有股优先获得股息和保证国有股优先权的问题,还能提高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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