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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房产咋要办5个房本?

  • 发布时间:2014-08-22 14:29:35  来源:今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 梁骁)办理房产证时不仅需要办理5个房本,而且还要缴纳3000多元的费用。办房产证怎会这么贵?疑惑的消费者向本报投诉后才得知自己买的是非住宅类商品房。

  市民朱大爷今年初全款购买了武清区“盛世豪庭”项目的一处房产,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房屋是70年大产权的民用住宅。他交完房款后拿到了5张收据,每张收据上的门牌号都不一样,随后又与销售人员签订了25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久前,当他再去询问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时,销售人员告知,需要再缴纳3000多元才可以把5个房本办下来。朱大爷不知道自己怎么由1套房变成了5套房,而且为什么办个房本还要几千元?他向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反映了他遇到的困扰。

  记者联系了项目开发商——世纪万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得知,老人购买的商品房属于非住宅,包括普通房间以及储藏间、车库等共5套。既然是非住宅,那么房管部门自然要按照非住宅标准收取房产证登记费,非住宅550元/套。此外再加上工本费等,5套房产证办下来需要3000多元。那么,老人在购买房产项目时,是否存在被销售人员误导的问题呢?由于时过境迁,当时的销售内情已无从考证。但是,市国土房管部门配合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老人本人当时在购买房子时确实在5份非住宅类商品合同上签字确认,并已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从法律意义上说,合同上的签字确认行为在法律上证明老人已知晓购买的是5套非住宅。

  对此,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要注意房产的性质。据了解,为使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对房屋设计用途分类的判别更加清晰,减少合同纠纷,本市对《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按照房屋设计用途进行分类调整,将原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非住宅类)》,已于2012年11月1日启用。新合同示范文本会在首页标明是“住宅类”还是“非住宅类”,同时内页条款也根据住宅类商品房和非住宅类商品房进行区分。市国土房管部门人士提示市民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以合同为主,看清合同条款,慎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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