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六年免检下月试行
- 发布时间:2014-08-22 07:29:06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9月1日起,本市将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9月1日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自9月1日起,本市试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政策。交管部门介绍,适用此次免检政策的车型范围包括: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此项措施中所述的“非营运”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交管部门介绍,上述车辆到达规定的每2年定期检验时,车主或代理人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车船税缴税或免税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将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直接到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车管分所、车管站、执法站等60个办理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全市机动车检测场不再办理此项业务,车主无需再到检测场上线检测尾气排放。
也就是说,对免检车辆免除的是车辆上线检测,机动车可以不用开到车管所等处进行检测,但免检车辆的车主每2年仍须到检验标志申领点领取检验标志。
9月前到期仍需年检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6年内免检政策是从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主按要求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对发现的车辆违法改装、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等情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环保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查处。
交管部门不断推出检车服务新措施。一是扩大新车上牌免检范围,对所有新出厂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全部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是深化机动车预约检验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网上预约验车”服务平台,扩大预约车型、增设服务网点,并推出“北京交警”微信预约验车服务,实现预约验车多渠道,优质服务不打折。
车辆免检次数和不能享受免检政策的六种情形:
车型范围 注册登记日期 享受免检次数
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的情形 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使用性质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2012年9月1日以后 2次
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1次
不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的情形 1.车辆在2010年8月31日(含)前注册登记。
2.属于《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规定的“面包车”。
3.行驶证记载的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或7人以上。
4.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5.距车辆出厂日期超过4年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车辆曾经作为营运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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