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裁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
- 发布时间:2014-08-21 16:57:0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 商务部21日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2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称,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进口产品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8月22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
公告指出,2013年8月2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4月29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中国特丁基对苯二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进口产品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及倾销进口产品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特丁基对苯二酚主要用于食品和食用油的抗氧化剂,对大多数油脂、脂肪均有防止酸败变质作用,用于延长油脂及含油食品的存储期。由于其抗氧化和抑菌作用,也作为添加剂应用于医药和饲料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