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新政
- 发布时间:2014-08-19 09:22:20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获悉,继去年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后,今年政府继续出台配套管理办法,一系列细则如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选聘专业机构管理、成立引导基金联席会议等27条位列其中。
武汉市近两年密集发展引导基金,其主要目的在于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支持金融与新兴产业的无缝衔接,为经济转型注入持续成长新能量。
引导基金是由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将由专业机构按基金运作模式管理,投资领域主要包括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3大优势产业技术领域,以及高新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6大新兴产业技术领域。
2013年11月,武汉市推出了《关于印发武汉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并提出,至2016年,设立规模为102亿元的引导基金,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4年8月11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武汉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决策管理、运作方式、风险控制、考核与监督等做出了规定。
“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规范化、提供服务专业化是引导基金的运作要求。”武汉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统筹分用”的原则,归集成综合性引导基金,并分设若干专业性引导基金,聘用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委托银行实施资金监管,进行风险防控,规定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者购买国债。
在投资和退出方式上,引导基金主要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进行投资,通过到期结算、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等方式退出,原则上5年内退出。
同时,成立引导基金联席会议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引导基金主管部门于季度末,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各自引导基金筹集、使用、收益、退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