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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并购潮来袭 专家:有效监管要给创新留出空间

  • 发布时间:2014-08-18 17:2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读】互联网金融并购潮来袭,亟待建立准入黑名单制度。

  央广网财经北京8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去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犹如脱缰野马,纵横驰骋,一段时间内,它给出的超高收益率令广大投资者心动,甚至狂热追捧,迅猛的发展充分凸显了新型金融力量的蓬勃生机,但与此同时,行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和隐患也开始慢慢暴露出来。特别是P2P网贷跑路等事件揭开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加强监管的呼声最近越来越高。

  对于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被称为“中国小额贷款之父”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教授表示,目前行业发展虽好,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市场上的机构良莠不齐,风险隐患凸显等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和根据业态的特殊性适当监管。其中,行业准入门槛低、违规成本低、亟待建立像国外一样的行业黑名单制度。

  2013年,被业内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阿里旗下的余额宝以低门槛和高于银行收益率迅速走红,与之捆绑的天弘基金规模也呈翻倍增长。当前,互联网金融已发展出多种业态,包括第三方支付 (含移动支付)、P2P网贷、众筹、线上理财、垂直搜索等,真正进入“战国”时代。

  不过,原来部分互联网金融违规案件,因处于金融业边缘地带不曾被纳入监管范畴,但随着这股力量不断壮大,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引起监管层重视。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表示,行业发端以来至7月份,可查的P2P机构有1200家,实际上跑路的有150家,每个月有六七家跑路。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杜晓山教授表示,根据他的判断,这一现象大概会持续到2016年,行业出现兼并重组和洗牌是毫无争议的。

  我们认为,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出台合理的、适度的监管细则迫在眉睫。监管既要以金融风险监管为标准,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又要结合互联网的特点,本着支持和鼓励的态度,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留出空间。

  说到具体的监管原则,杜晓山强调,金融系和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应纳入到统一的金融规则中来,留出创新空间。王岩岫也表示“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是监管出发点。财经专栏作家叶檀也同意他们的观点。

  叶檀:互联网金融到线下一致,监管的顶层设计还是没有出来,所以现在还在争议的过程当中。互联网金融和非互联网的金融,只要都是金融的话,它的运作理念是一致的,它的盈利模式也是一致的,所以必须纳入到统一的金融监管规则中来。至于说要留出创新空间,主要是遵循一个底线游戏规则,也就是说把金融业的底线游戏规则移植到互联网金融里面来,这是比较符合中国实际的做法。

  另外,叶檀特别强调,在国外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比较高,由于我们国家情况比较特殊,有很多互联网企业转做金融,这就更加要求遵循一个平等的游戏规则。

  叶檀:现在因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鲜事物,甚至包括比特币,有的央行是允许的,有的央行是封杀的,都没有一定之规。从国外经验来看,基本上通过互联网转做金融行业的情况比较少,我们很少听说亚马逊也好,或者其他的一些互联网公司,直接变成金融公司,我们听到最多的金融公司还是像花旗这样的公司,这也说明金融领域是有门槛的,不是任何人想做就做的。现在中国的情况还是比较特殊,从金融业来说,它的门槛,它的市场性不是那么强,所以它现在需要一个平等的游戏规则,大家都可以做这方面的金融,但是游戏规则必须是公平的,不管你是从什么出身,你要做金融这一个领域,都必须遵循共同的游戏规则。你如果是互联网金融,你想做银行,你当然必须要遵循银行的游戏规则。

  关于互联网金融并购潮来袭,亟待建立准入黑名单制度的问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华工商时报》总编辑助理张立栋对此做详细解读。

  经济之声:说起P2P网贷平台跑路的问题,有数字说是每个月有六七家跑路的。正是类似的事件使得人们不断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也使得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面,我国可以说是走在世界的前列,您觉得,这种跑路现象暴露出互联网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存在怎样的风险?

  张立栋:首先是市场本身的风险,因为经济下行的时候,企业经营困难,它的负债成本比较高,如果说以比较高的融资成本拿到了资金,可是这个市场又没有了,最后这个项目失败了,最后就连累到这个P2P网贷平台,这是市场的成本,市场的风险。

  第二,互联网金融的这些平台可能在运行制度上有一定的风险。比如说一些P2P的公司用自己的担保公司来给自己担保,如果项目失败,整个担保公司包括项目全部都会出现问题,这是运营制度层面的一些风险。

  第三,作为带有金融属性这的机构,它本身有一个道德风险的问题,就是它拿到钱之后,是不是按照投资人的意愿去从事投资。

  最后一个是政策风险,现在我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市场监管政策还在争论之中,而且讨论非常激烈,但迟迟见不到相关明确的政策,很多企业认为这一块是有空子可钻的,这个政策风险也不可忽视。

  经济之声:多位专家表示,对于金融系和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是一致的,既要监管,又要留出创新空间,您觉得未来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该把握什么原则?

  张立栋:在一个产业里,游戏规则应该是一致的。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的管理,不管是大平台还是小平台,不管是非金融企业还是金融企业,它的游戏规则是一致的。同时,应该把握一个观察期制度的原则,给这种比较创新的商业模式一个合理的观察期,另外,和所有的创新的产业一样,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必然是一个不断向上发展的过程,所以应该打出一个提前量。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看到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品种好像比较单一,比较初级,比如说有货币基金还有一些票据理财等等,但它未来一定是要进入主流产品的,包括信托,包括融资租赁等等,所以应该打出一个提前量,考虑到互联网金融未来会融入到主流金融中,应该做一个顶层设计的考虑。

  经济之声:对于监管的细节,有观点认为,我们也应该像国外一样建立行业准入黑名单制度,因为我们国家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违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对于监管的具体细节,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张立栋:我非常同意成立黑名单制度,包括信用体系的建设等等。除了这个之外,还需要有一些另外的细节,比如说需要像其他的金融产品一样,推行一个强制的第三方推进的叫“买入有风险”的制度。我们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产品,实际上我们的监管层并没有要求在它的推广广告中写入“买入有风险”的字样,我认为加大对投资者教育,树立“买者自负”这样一个理念是很重要的。另外,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开始的门槛不能太高,对于创新的发展还是要有所鼓励,要把握一个适中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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