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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期密集处理对华间谍活动 国家保密局接受举报

  • 发布时间:2014-08-18 07:42: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读:8月4日,新华社报道,一对加拿大夫妇因涉嫌从事窃取我国家军事和国防科研秘密活动,被辽宁省丹东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审查。“在这个世界上,间谍活动没有一分钟停止过。”有专家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他们不见得是电影中“007”一样的身手矫健,很有可能就是身边的普通人,或是躲在电脑屏幕后面的信息搜集者。

  我国密集公布对华间谍活动处理情况

  就在加拿大夫妇事件不久,新华网又公布了一起哈尔滨某高校航天专业硕士为境外情报人员搜集提供内部资料的泄密案。

  而三个月前,广东省破获了一起境外间谍机构通过网络策反境内人员案件的消息被披露出来。据中新社报道,案犯李某因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主要策反大学生搜集整理资料并定期付给他们数百到数千元的酬金。

  一时间,有关外国对华实施间谍与泄密案件的审理频频见诸报端,有媒体评论称“这在以往并不多见”。

  “中国历来都是西方国家和周边国家间谍活动的目标国。”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李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随着网络的发展、更多媒介方式的出现,获取情报信息的途径变得多元。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教育,中国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不小心就可能被外国间谍利用。

  “间谍不是战争年代的专有”,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学者、军备控制与防扩散中心秘书长洪源在接受北青报采访时表示,人们需要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间谍活动“没有一分钟停止过”,是现代民族与国家间斗争中的一部分,“我们要做出正常的反应和正确的对待”。

  网上获取情报用上“激将法”

  互联网已经成为全新的、常见的间谍手段与窃密工具。洪源说,隐藏在网络背后的间谍都非常专业,他能够从蛛丝马迹中看出问题,善于汇总和归纳。任何信息都有可能成为情报,“这需要我们在网络空间上有保护意识。”洪源说。

  互联网的兴起使得财色相诱的传统间谍手段显得代价高昂。《中国国防报·军事特刊》报道称,由于中国的互联网正处在一个普及阶段的大规模扩张时期,所以人们的安全意识也跟不上。不少境外情报部门正是看准了这一点,频频部署刺探行动。

  一些境外间谍会通过“激将”的方式,不断从各大论坛、军事网站以及网络聊天中刺探情报。例如,在网上发布的“某某部队不堪一击”、“某型装备性能较差”的网帖背后,可能就有间谍希望引诱部队官兵发帖回击中发现部队真实情况和装备性能。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称,有国外谍报机构声称,在该国获得的情报中,约80%来自公开信息,而其中又有近一半信息来自互联网。中国国家安全部公布的资料显示,在已抓获的间谍中60%的间谍承认一些重要情报是在网络社区中获得的。

  国家保密局贴公告接受举报

  “间谍与反间谍的斗争,世界各国无一幸免,”洪源告诉北青报,中国在反间谍方面一直有所部署,“我们早就有反间谍机构,国家安全部、保密委等”,与此同时,中国也出台了《保密法》。他表示,随着间谍扩展到网络,反间谍的组织行为与立法行为也会扩展到电磁空间。

  一直以来,军事秘密都被看做是核心的情报内容。“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带的秘密不带”等十条保密守则是中国军人都掌握的话语,军人使用手机、出境等行为也受到严格限制。

  中共中央军委根据该法同步修订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新条例从2011年5月开始实施。其中对网络涉军信息做了明确限制。

  此外,北青报记者还查阅发现,为了应对网络泄密,国家保密局从今年4月起在网站首页长期张贴公告,凡发现在互联网上刊登、传递、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均可向国家保密局进行举报。

  释疑

  国外间谍主要窃取中国什么情报?

  李伟向北青报介绍,从传统意义上来讲,政治、军事、科技、外交、经济都是外国间谍主要窃取情报的领域。此外,也包括能源、资源和环境领域。

  对于中国而言,在南海、东海问题比较紧张、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的情况下,军事情报成为这些国家主要窃取的领域。洪源则表示,任何信息都有可能是情报。“好的间谍很多都是搞软情报,”洪源说,“即便菜市场聊天也可能聊出有价值的信息。”

  每年抓获多少外国对华间谍?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国防大学非战争军事行动研究中心专家说,从2000年到现在,保守估计被我们控制住的间谍行为超过200起,这还不包括主动向我方贩卖情报的。

  不过洪源认为,对华间谍活动数量庞大,难以做出具体的统计。李伟也表示,“目前不掌握这个数字。”事实上有很多间谍行为是未被发现的。

  窃取中国情报的间谍身份有哪些?

  李伟告诉北青报记者,从事间谍活动的一般有三种人。第一种是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有些国家利用国际法赋予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派遣外交官从事间谍犯罪活动。

  第二种是以其他身份做掩护,在华秘密从事间谍活动的人。而最后一种人,则是在华策反中国公民当间谍。这一种也是最常见的情况。

  网传《中国公民防间谍手册》可信吗?

  在网络上,一部《中国公民防间谍手册》十分流行。手册称,境外情报机构已形成了一整套招募发展外国间谍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些方法可以概括为:MICE,即金钱、意识形态、个人表现和道德压力。

  中国国防报报道中提及,这套法则几乎在世界范围内都屡试不爽,这也是中方人员被国外情报机关拉下水的重要原因。

  焦点

  间谍被发现和抓捕后一般如何处理?

  李伟说,依据不同身份和情节轻重,对间谍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在中国进行审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根据情节严重与否,处以五年以下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惩罚。如果将军事秘密提供给境外机构,那么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泄密者,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馆官员间谍只能豁免驱逐出境

  一些驻华使馆中的武官人员以外交官身份做掩护,在华从事间谍活动。李伟说,这种人的发现概率很低,根据外交豁免的要求,一旦发现只能以“与外交身份不符合”为由进行驱离。

  据《中国国防报·军事特刊》报道,2002年10月,日本驻华大使馆一名武官因私闯中国军事禁区而遭拘捕,后在中国政府的要求下被迫离开中国。据日本媒体报道,此人为日本海上自卫队上校武官天野宽雅,是日本驻华使馆的第一武官,于2000年4月到北京述职。2002年10月26日,天野宽雅在宁波军事禁区内被担任警戒的海军官兵逮了个正着。他也是日本二战后第三个被逐回国的武官。

  间谍以其他身份掩护将依法审判

  像加拿大夫妇这样,一些外国间谍以其他身份做掩护,利用学术交流、办公司企业、从事非政府组织工作等机会实施间谍活动。李伟表示,一经发现一般根据中国的法律进行审判。

  还有一些外籍人士,来华从事带有擦边球性质的非法信息搜集工作。《中国国防报·军事特刊》报道称,从2007年国家测绘局公布的数字看,该局在2006年执法检查1709次,发现测绘违法案件759件,几乎每两次检查中就有一次发现违法;其中外国组织和个人来华违法测绘的事情一再发生。

  策反中国公民也将依法审判

  安排间谍最常见的情况即在国内发展间谍,这种情况也依据中国的法律进行审判。李伟说,一般而言,在国内发展间谍时,会先物色这个人有没有相应的能力,在不在所需要领域的岗位上,能不能接触到核心的信息,如果不满足条件,间谍也不会在这个人身上下工夫。

  长期以来,境外情报机构策反过中方多种身份的人员作为间谍,并且如今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他们当中既有中国智囊成员,也有军工院校研究人员,既有高校学生,也有普通军事爱好者。

  据《中国国防部·军事特刊》报道,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哈尔滨一大学航天专业硕士研究生常某某由于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为境外人员搜集情报及内部资料50余次,接受“经费”20余万元。实际上,境外情报机构早已瞄准高校学生。

   间谍盘踞网络有些无从处理

  李伟强调,网络间谍活动近两年真是越来越活跃。数据时代的到来、网络的发展,间谍“足不出户”就可以工作,这也成为他们的新身份——屏幕后面的间谍。他们从网上看到的言论中就可以发现若干有价值的情报。

  而发现这些间谍就存在一定难度,据《中国国防部·军事特刊》报道,很多网络间谍攻击和高级黑客一样,会采取“蛙跳”的方式,就是用像木马、僵尸这样的程序工具先控制某个网上主机,把它作为跳板,操纵它来攻击真正的目标。这样做可以掩护攻击者的真实身份,同时还能借跳板的身份来麻痹对方。

  网络技术窃密已成为网络谍战的主要手段。2006年,一个境外间谍机关对我国某科工集团总部发动网络攻击,窃取情报。相关部门对该集团总部的内部工作网进行专门安全技术检测发现,其中要害部门和领导层的电脑被广泛植入境外间谍部门的木马。

  境外间谍部门为某些保密的内部网络专门设计了摆渡木马,搜集了我国大量保密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网址或邮箱,只要这些人当中有联网使用U盘等移动介质的,摆渡木马就会悄悄植入移动介质。一旦这些人违反规定在内部工作网的电脑上插入U盘等移动介质,摆渡木马立刻就感染内网,把保密资料下载到移动介质上。

  不过,对于一些网络泄密则应提高警惕。比如2005年11月2日,《检察日报》报道称,军事爱好者张某因偷拍训练中的军用飞机,并在网上传播图片,被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某是一名军事爱好者,在其他军事爱好者中传播这些资料则是为炫耀自己军事知识丰富。2003年,张某先后8次带着摄影器材前往某军用机场旁,对正在训练的军用飞机和军用机场设施进行偷拍,共拍下486张照片。后经鉴定,张某拍摄的军用飞机照片属于军事机密和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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