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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理财公司冒充金融机构 揽储或涉非法集资

  • 发布时间:2014-08-17 15:53:40  来源:成都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扯大旗作虎皮 警惕理财公司冒充金融机构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投资理财公司不是金融机构,揽储吸存涉嫌非法集资

  富丽堂皇的装修,身着统一制服的工作人员,甚至模仿银行设置开放式柜台窗口……当前,一些投资理财机构存在故意将自己包装成金融机构,误导投资者的倾向。在他们的宣传资料上,赫然写着“一万元起投,本金随借随还”,有的甚至将项目收益与银行活期利率进行并排比较。投资民间理财真的和银行理财一样么?

  托管变监管 误导公众

  为获得投资者信任,一些民间理财机构不仅在包装宣传上将自己伪装成金融机构,甚至直接在公司简介上冠以“受某某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由某某银行进行业务指导”等字样。当投资者询问时,通常都会得到这样的答复:公司的资金都是由銀行管理,一旦发生兑付风险,银行将把公司房产作为抵押保证客户利益,同时银行也知道钱的去向,很透明化。”

  而实际上真的是这样么?

  据我市民间金融专家介绍,这些理财公司所说的银行资金监管,实际上是银行的资金托管业务,理财公司可以将项目资金交予银行托管,但银行无法监管资金的去向,将银行托管的职能直接写为银行监管,实际上是虚假误导公众。

  私设“资金池” 涉嫌非法集资

  “一万元起投,随借随还,保本保息……”当你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语,就要小心了。据了解,尽管当前大多数投资理财机构声称进行“点对点”中介服务。但实际上,也有部分理财机构虚构投资项目,它们以极低的门槛吸纳资金,待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后,再转手借贷给第三方,赚取其中巨额利率差价。而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这其中蕴藏着极大风险。

  据了解,目前我省大多民间理财机构对外宣传主要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即寻找资金供需双方、组织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在双方成功签约后收取借款方一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用。这类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属于“服务业”,而非“金融业”。法律专家指出,私设资金池超越居间服务范畴,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我国金融管理采取许可证制度,从事金融业的企业法人须取得国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则由地方政府负责核准许可并监管。

  ●金融警示

  理财公司属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建资金池

  本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表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能建立资金池,不能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理财业务、私募投资等金融业务。市打非办提醒投资者,切勿将民间理财机构等同于银行,小心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成都晚报记者 郑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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