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多项改革打造中国西部“准自贸区”
- 发布时间:2014-08-16 22:10:5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成都8月16日电(李倩薇、许茹、林碧锋)四川成都市8.77平方公里区域将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推进4个方面17项改革,以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率先将成都市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内陆开放示范区。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公布的《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方案》提出,成都市部分区域要结合实际从4个方面进行借鉴学习:建设开放透明的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力争在1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次改革实施区域包括: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高新、双流园区)和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总面积达8.77平方公里。这些区域将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探索形成的、不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成熟经验,积极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
此次改革项目包括,实施范围内要实行外商和内资投资准入两个“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实施“先照后证”,推行企业准入“一窗办理”制度。此外,还将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积极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加快推进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发展。
据成都海关副关长倪藻介绍,在海关总署支持下,上海自贸区推出的14项海关创新监管制度中,目前已有8项在成都高新综保区不同程度先行先试。
以成都海关开展的“区内自行运输制度”为例,区内企业可以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进行货物流转。去年7月,成都和大连实现两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区间结转、自主运输”。
去年9月,海关总署在大连、上海、南京等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此进行试点推广,今年5月5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和昆山综保区之间的“区间结转”试点成功。
自上海自贸区成立后,中国不少地方都在积极争取建设自贸区,成都也在申请之列。有学者认为,成都此次学习上海自贸区的一系列改革或将为申请自贸区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