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推广上海 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制度
- 发布时间:2014-08-15 07:52:40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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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陈瑜)海关总署13日部署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8月18日起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3日起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今年上半年经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对外发布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等14项制度,近期又出台了5项新的企业管理方面创新制度,形成了“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制度创新经验,并初步释放改革红利。统计显示,1月至6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同比大幅增长10.1倍,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了10%,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0.9%,并且催生了一批新型贸易业态。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要像推进制度创新一样推进复制推广工作,让苗圃变森林。他同时强调,复制推广并不是简单的模仿照搬,一定要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制度的适用性,有条件、按需求的来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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