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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反垄断剑指国计民生领域

  • 发布时间:2014-08-15 05:31:1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者按

  近段时间,相关部门对克莱斯勒、奥迪、奔驰等跨国汽车企业及IT巨头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的消息引起了各界关注,此前,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已经持续近一年。

  事实上,自2008年《反垄断法》出台,先后有液晶面板、白酒、乳粉等行业遭遇了反垄断调查。其中,反垄断涉及的既有本国企业也有外国企业;在被调查的本国企业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被处罚的企业里,既有上市企业也有非上市企业。

  在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向来有“市场宪法”之称。反垄断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的执行,从根本上说是遵循市场规则。一直以来,发达国家通过严格的反垄断执法,限制大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给新兴的创新企业创造公平的发展空间,以维护市场有效竞争,保持经济的良好运行。近年来,我国加强反垄断的一系列动作,可以说是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力举措。

  今日南方日报推出“聚焦市场公平”特别报道,以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反垄断行动作为切入,通过采访权威专家和政府部门,深入梳理和剖析近年来的反垄断案件与法规,为读者厘清新闻背后的真相,敬请垂注。

  ●南方日报记者 陈若然

  策划:牛思远

  湖北物价局日前通报了武汉4家宝马4S店存在价格垄断,并对4家经销商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62.67万,成为近期相关部门对汽车行业启动反垄断调查后的首张落地罚单。自今年6月以来,针对国内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已引起外界的强烈关注。

  与之同一时间展开的,还有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高通的反垄断调查。7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在中国的4个经营场所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8月6日,工商总局发布官方消息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中。

  已处罚多行业垄断行为

  继湖北物价局之后,国家层面的更大罚单近期也有望落地。此前,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现已查明克莱斯勒、奥迪两家企业确实存在垄断行为,近期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此外,国家发改委已完成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的调查工作,并将依法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结合去年以来的众多案件,可以看出国家反垄断的闸门已开,而且这仅仅是个起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的地位,力举“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调“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工具,未来反垄断执法渐趋严格将成为一种必然的方向。

  自2008年8月《反垄断法》颁布,至今已经实施6周年。南方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13年开始,我国查处的反垄断案件明显增多,以国家发改委为代表的相关部门,在反垄断调查上开始密集发力,查处数件震动业界的垄断案件。

  在2013年之前,反垄断大案十分鲜见。到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三星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厂商的3.53亿元的巨额罚单,打破了这种静默期。这是中国首次制裁境外企业价格垄断。

  紧接其后,发改委陆续向白酒、乳粉、黄金等多个行业的垄断行为“开刀”,罚单金额也不断创下新高。

  2013年2月19日,发改委对茅台和五粮液的价格垄断行为实施处罚,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被罚2.02亿。上述罚款金额占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业内人士指出,对茅台五粮液的处罚,在业内无异于一场小地震,茅台和五粮液皆系腰板强硬的明星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两家酒企受重罚前,不少企业不时在定价环节踩“红线”。

  更大力度的处罚却还在后面。2013年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被调查的奶粉企业存在对经销商和零售商的价格控制行为,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除了白酒、乳企两单大的罚单,2013年珠宝、眼镜、医疗行业也招致了反垄断“大棒”。经过两年几单大案的整肃,《反垄断法》也日渐成为市场整顿的“利器”。

  三部委合举反垄断大旗

  专家表示,与其他一些国家由一个机构裁定反垄断行为的制度设计不同,我国的反垄断治理是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三个部委共同完成的,三方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同样是针对反垄断,分工如何分,合作又怎样合?此前,面对媒体的提问,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公开解释:“发改委是负责价格垄断行为,所以凡是和价格有关的垄断行为他都管,但是经营者集中除外;经营者集中是由商务部管;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了卡特尔垄断协议或者叫企业合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发改委管的这两种行为中,如果与价格无关就由国家工商总局来管。”

  而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在反垄断大棒的挥舞中也各司其职,推动着这条大船前行。据了解,商务部反垄断局主要负责处理企业兼并申请,就近年的案例来看,商务部主要针对经营者集中,即通常所说的并购、收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曾处理过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附条件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等20余起重大集中交易。

  此外,就在今年6月,商务部还否定了马士基、地中海航运与达飞三家航运公司的并购案。商务部表示,三家公司设立的P3网络中心,使这三家航运企业形成了紧密型联营,其合并后的欧亚航线装箱班轮运输服务合并运力份额高达约47%。这已经构成了“具备一定市场力量的企业通过经营者集中进一步增强市场力量”的垄断行为。

  在收到来自商务部的否决之后,三家公司宣布“放弃P3”计划。有媒体评论,此举显示随着国际贸易地位的提升,中国在国际商业并购事务中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发言权。

  近期,针对微软、高通的反垄断再次将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有外媒质疑,这是中国政府在有意向外企施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8月9日公开表示,中国《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接受反垄断调查的企业既有本国企业,也有外国企业,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此前也一再强调:“我们的调查工作没有背景,是很纯粹的反垄断执法。”

  ■连线

  广州律师协会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白沙——

  “对大企业是矛,对中小企业是盾”

  “我觉得中国执法机构,包括中国的学者和律师,这几年在反垄断这一块进步非常快。”广州律师协会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白沙表示,执法机构在执法的过程中普法,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对反垄断法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反垄断法》对大企业来说是矛,对中小企业来说是盾,通过案例执行,双方都在运用和遵守法律,无疑推动了整个市场体系向竞争有序方向的完善。”

  对于近期一些外企受到反垄断调查的现象,张白沙表示,“反垄断法原则上对企业要求都是相同的”。他指出,此前我国的反垄断案例涉及医药、造纸、液晶面板、水泥、保险、船舶代理等多个行业,被调查的既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有外资企业,并不存在针对外企的问题。

  “只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相关部委看得都很紧,因为牵涉到老百姓的广泛利益,你把价格搞高肯定不行。如医药行业的反垄断和此前天津的房屋中介反垄断。”张白沙表示,排外的说法是单一和片面的。未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仍将是反垄断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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