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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满月无成交 保险公司建议让房产中介做

  • 发布时间:2014-08-14 20:1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1个月多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启动的“以房养老”政策,遭遇了严重尴尬。目前,市场上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正式推出“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仅仅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公司,完成了产品设计,并上报方案,但还仍然没有正式推出。

  幸福人寿“以房养老”项目办公室主任赵水龙在接受经济之声记者初日采访时透露,“以房养老”本身就属于小众产品,再加上至今并没有房屋评估等具体的操作细则出台,目前市场大都处于观望状态。保险公司不敢轻易的推项目,因为这个项目有可能赔钱。

  赵水龙:现在社会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人们的寿命比较长了,因为我们“以房养老”一做,需要给予对方终生年金,这样就是对保险公司有风险。另外有一个房价的风险,房价的涨跌,肯定对保险公司有一定影响。另外,对保险公司压力最大的就是现金流问题,因为倒按揭跟正按揭不一样,它是用反过来的一种思维,它是保险公司提前把预付金给老人,等老人身故了以后,你的那个房产才能处置,处置以后保险公司才能把那些费用拿回来。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高管说得更直白,房子只有70年使用权,越往后越不值钱,凭什么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保险公司?

  保险高管:房子70年的使用权这个时间限制,这个本身价格就不合理,把一个不断贬值、接近与零价值的物体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让它一直无限度的给我们养老,这个两方不对等,这样的话没有人保障保险的权益了。

  保险公司态度很明确,“以房养老”不赚钱,所以动力不足;同样,对于老人们来说,这款产品依然抓不到他们的痛点——很多老人宁肯选择以出租房屋获得养老保障,也不愿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

  老人:因为我有退休工资啊,要是我有这套房子的话,我就愿意租出去,那样比较活一些。这到最后你还要收走的,房子收走了感觉有点不合算吧。除非他年纪特别大了,也没有什么后人了,那可能就会有这样的想法,但像我们这种想法可能都不会有。

  尽管试点一个月遇冷,但无论是支持还是批评的人,都希望“以房养老”能够坚持下去。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高管也建议,能不能不由保险公司作为“以房养老”的主体,而改由“链家地产”这样的中介机构。

  保险公司高管:其实有可能,像链家之类的专业房产中介公司,它们倒有可能进入这个领域。因为这个房产抵押给它,它变现的能力更强,卖和出租都不是保险公司的强项,而且收的还不是空房,收到还是大量的、好多年的、价值更难确定的房。你应该有一个限制的前提,就是老人的年龄以及房子的剩余使用年限之间,应该有一个保护,我不是说老人六十岁我房子也用六十年了,这种情况下他十年后他什么都拿不到。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强调,若要使“以房养老”成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会政策,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老人的住房必须是可以由他们自由支配的,二是住房市场的价格是稳定且可持续的。

  而对于第一条,城镇房产由于存在大量不同性质的房屋,比如公租房,此类房屋的主人虽然拥有居住权但无法实现自由支配,同时,农村老人因宅基地无法确权而一直被置于遗忘的角落。不过,就在8月1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相关条例,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而这也被视为“以房养老”进程中的一个积极信号。

  另外,幸福人寿董事长孟晓苏一直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降低保险机构有关税负,同时建立对长寿保户的政府补贴机制以化解所谓“长寿风险”等。但是,对商业保险实施补贴一直是个具有争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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