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商业养老保险
- 发布时间:2014-08-14 04:29:33 来源: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这个被业内称之为保险新“国十条”的意见,高度关注民生成为其最大的亮点。
意见明确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税收优惠扩至商业养老保险已指日可待。据新华社
5大民生亮点
亮点1 养老:“减税养老”将适时试点
意见明确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我国酝酿已久的“减税养老”将正式实现。
亮点2 吃住行:探索试点食品安全强制险
根据意见,将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亮点3 巨灾: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对于巨灾保险,意见这次明确,包括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亮点4 医疗:政府购买服务将提高保障水平
在医疗领域,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将更多。根据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政府更多购买医疗服务,意味着老百姓医疗保障标准和水平将有望得到提高,这对于大病的救治尤其有益。
亮点5 “三农”: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
根据意见,将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对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农民可能心里更有“底”。同时,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也将增添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农业风险一降再降。
“减税养老”是指投保人不是投保的每月缴税,而是领取养老金之日再缴税,这是一种推迟缴税,是幅度较大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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