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领再婚如何保全婚前资产
- 发布时间:2014-08-13 02:31:56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个案资料
王女士,45岁离异,大型民企高管,年薪80万元,有社保。目前房产3套,其中自住房一套有贷款(还剩90万元),投资房两套无贷款,目前均在出租,月租金共计5000元。儿子19岁在国外留学,每年学费生活费大约30万元人民币,打算读到硕士毕业。
现有金融资产,银行存款约50万元,股票基金市值约100万元,有保额50万元大病保险,30万汽车一部。每月个人生活开销约1万元。
儿子出国后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一位50岁的中学教师,对方工作稳定,年收入约8万元,有社保,有一套住房和女儿一起住,女儿已经工作。目前双方有意重组家庭,但是担心再婚后资产无法有效传承给儿子。曾想过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担心伤害对方自尊心。
理财师诊断
王女士属于事业比较成功的单身妈妈,家庭比较富裕,目前状况下面临的理财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个人的养老规划欠缺需尽快补充;二是儿子的教育基金需早作安排;三是在进入新的婚姻前需对个人财产进行隔离设计与保全。具体来说操作方法建议如下:
Q1 理财目标:个人养老规划。
股票基金赎回一半当养老金
王女士家庭资产中最大比例在房产和金融性资产上,而金融性资产中基金、股票等进取型投资品种配置超过65%,一般来讲此类资产的比例维持在(80-年龄)%较安全,也就是说王女士这部分风险性金融投资比例控制在35%左右为宜。
建议将100万元的股票、基金择机赎回一半作为自己未来的养老规划资金,按现在的社保养老金领取水平(暂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预估,10年后王女士退休养老金每月可领取约3000元,养老替代率只有30%。因此至少应再配置补充养老金,每月可再领取3000元,这部分可通过商业养老保险来实现,选择5年或10年缴费,55岁开始月领养老金的方式投保。
由于考虑到王女士未来再婚的可能性,建议王女士作为被保险人,让儿子作为投保人,并且将保单受益人指定为儿子。通过这样的设计,一来能保证未来王女士的养老品质生活,二来一旦王女士出现意外或疾病身故,保单受益金也是专属于自己儿子的。
Q2 理财目标:备好儿子留学教育金。
100万做启动资金规划儿子学费
王女士儿子今年19岁,还有三年才能完成大学学业,未来还要继续进修硕士两年,王女士至少还要为儿子准备未来5年的留学教育费用。不考虑未来学费及生活费用上涨的因素,至少需要150万元。
这部分钱建议王女士也最好在婚前设立专门账户购买一份资产管理计划,每年稳定收益6%-10%(不同投资方向和标的回报率不同),且每年开放日可部分赎回来支付儿子的留学费用,这样既能保证资产的增值又能有效保证儿子的教育金使用。
但现在王女士手头流动资金只有100万元,不过每年王女士还有结余,可以先用100万元作为初始投资建立资产管理计划,之后再进行追加。
Q3 理财目标:再婚之前,做好个人资产的保值与保全。
订立赠与协议保证儿子继承利益
鉴于王女士与再婚对象资产差异较大,而且双方都各自有成年子女,再婚后可能因为两个家庭的财产分配引起双方子女的矛盾,进而影响家庭的和谐。王女士曾想到过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但又担心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在此建议王女士可以采用财产赠与协议或遗嘱公证的办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经过上面个人养老规划和教育规划的安排,实际已经解决了一部分财产的保全,剩下来最大的就是房产的安排。目前包含自住房产王女士共有三套房产,其中一套还有共计90万元的贷款要还,由于房子都是王女士婚前购买,即使未来再婚也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未来婚后王女士去世,那么这些房子也将会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而继承人将由自己的儿子一人增加为三个人(包括再婚丈夫和他的女儿)。
为避免使自己儿子的继承利益受到影响,王女士可以采取将名下三套房产以订立财产赠与协议或订立遗嘱的方法赠与给自己的儿子,为确保万无一失,可将此协议去做公证,而此协议的签订和公证只需王女士和儿子双方到场即可,既可保全资产又避免了伤害再婚对象的情感。
龚丽娟 康宏(中国)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深理财师(Ch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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