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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进入风险爆发期 银监会通报风险700亿

  • 发布时间:2014-08-12 15:29:24  来源:生活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华尔街见闻

  上月底银监会内部会议通报,43家信托公司上报的风险资产超过700亿元,并对风险项目进行分级监管。

  上述700多亿元风险资产之中,高风险资产超过500亿元,11家信托公司风险较大,三家风险严重的分别为中信信托、华融信托和新华信托,其中新华信托高风险资产逾100亿元。

  财务报告披露,截至2014年6月,新华信托仅实现净利润1.1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51亿元,降幅达75.78%。这一下滑或与早年在地产 行业的高比重配置有关。2011年新华信托房地产业务比重曾高达41.49%,此后两年该比重持续收缩,2013年为8.67%。

  华融信托被点名可能与其此前“涉矿”业务较多有关。

  除上述三家,被银监会通报点名的还有金谷信托、安信信托、中原信托、长安信托、陕国投、中泰信托、中江信托和五矿信托,其中7家信托公司的风险资产超过净资产的50%。风险资产以能源和矿产类项目居多。

  这是今年银监会继1月后第二次直接摸底信托公司的风险存量。一家大型信托公司高管透露:年初上报结果显示,90%的信托项目风险集中于房地产、地方平台、矿产能源、艺术品和红酒信托。最近一次上报则显示,风险集中在能源和地产。看来这半年,这两个领域的风险并没有得到化解。

  一位中部地区的信托公司高管向财新网透露,此次监管层将风险项目分为高、中、低三类目的是“对症下药”,希望信托公司厘清风险资产性质和责任,“判断是否为高风险资产的惟一标准,就是能否按期清算兑付。”

  根据监管部门划分标准,低风险资产的风险责任已与银行在合同协议中明确,信托公司不承担责任。高风险资产须由信托公司自己承担责任,但项目抵押物往往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意愿或处置进度。

  不过,财新报道指出,虽然上述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在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不承担责任,但实际操作中,银行比较强势,不愿意调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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